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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昱:奉主名所行的必得悦纳

作者: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3年06月16日 2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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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会里一直有一个老生常谈,就是当信徒将家里用不到的旧东西送来教会的时候,总会遇到责备说:“你当教会是收废品的吗?岂不应该把最好的献给神吗?”然而,责备归责备,大多数教会并未拒绝收下,只是留给信徒的往往就是亏欠或怨言了。

圣经说“施比受更为有福(使徒行传20:35)”这是真实的,所以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这话是真的(哥林多后书9:6)。但是,圣经更强调: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哥林多后书9:7)——不是你今天指责他,他心里亏欠而作出了把最好献上的行为就能换得神的喜爱,因为只有出于主的感动心甘情愿行的,才是真正蒙福的!

耶稣曾经有过一个关于奉献的著名的教导:耶稣对银库坐着,看众人怎样投钱入库。有好些财主,往里投了若干的钱。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马可福音12:41~44;路加福音21:1~4)——许多人简单地以为,真正讨主喜欢的奉献,就是把自己一切养生的都献上,结果真正献了以后发现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回报,立刻便软弱了,或是生出埋怨,或是生出亏欠、以为自己还有哪里没有做好才不得神的悦纳。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怎样奉献、奉献什么财物、奉献多少,只要抱着“交换原则”想法所作的必不是在主里的,而真正在主里的奉献必是出于信心的保守!

由此可见,我们若不能坚固“因信称义”的真理根基,就是解读圣经也常常会发生错谬。因为在人的本心中,常常会有一个“律法的交换原则”,常常凭着自己分别是非、判断自己或别人该得好报还是得恶报(罗马书2:14~15)。固然,神说过“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申命记32:35;罗马书12:19;希伯来书10:30)”,但这权柄只有他才能赐予,我们凭自己的认识无论怎样努力都不可能达到他眼中的完全,那实是与神断绝的道路(加拉太书5:4)。也正是因此,耶稣基督才在十字架上代我们承受一切过犯的刑罚,并且这是在近两千年前一次献上的,如经上说: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希伯来书10:10)——我们今天能够在这里,包括能够为主作工,都是因着耶稣基督当年这一次性的救赎,而不是我们自己为他做了什么。正像当年神对约伯说的:“谁先给我什么,使我偿还呢?天下万物都是我的(约伯记41:11)。”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接受他这恩典!

很多人都会拿耶稣在马太福音中那个“按才受托的比喻(马太福音25:14~30;路加福音19:11~17)”来强调为主作工的重要性。事实上,许多人都忽略了当中一个相当重要的事实:主为什么给仆人不同的本金,有五千、有两千、有一千呢(马太福音25:15)?正如圣经给耶稣这段比喻所设的标题一样,主知道各人不同的信心与才干,所以赐给他们的任务必是他们能够达到的。主有说过,他们要得到这些本金必须先要作什么保证、先要抵押什么财物以防止风险吗?没有!这就是无条件的恩典。只遗憾的是,那最后一个仆人凭着自己的想法把主所赐的恩典埋藏起来,没有去真正享受他、使用他,才被主所不喜(马太福音25:26~30)。这恰恰是告诉我们经历恩典、享受恩典的重要性!

那么,这样就很明白:是不是奉献、什么时候奉献、怎么奉献,都是在耶稣基督恩典的基础上。今天我们每一个作为已经信主的儿女,都是被主恩得着的孩子,由此当我们真正出于主的感动和带领所作的,那就必是主所悦纳、而且是自己明确知道的。圣经明确告诉我们: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腓立比书4:7)——不管什么人怎么说,只要我们是真心相信耶稣基督恩典的信徒,那么出于神的旨意必是我们自己先知道的,而不是先由别人告诉我们。因为我们已经领受了主在十字架上舍下的宝血救恩,他应许:“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这就是新约时代基督徒的真实状况!

显然,只要是凭信心所作的,就不应当受到任何指责和控告,哪怕他的信心还很小。要知道,因耶稣基督的救赎我们承受的是天父上帝与孩子的名分(罗马书8:15),有哪个父亲会嫌弃孩子所给的东西呢?就是我自己的父亲便曾说过“只要是孩子真心实意送上的,哪怕只是一张卫生纸也是值得称赞的!”——生身父亲尚且如此,何况天上万灵的父呢?

父亲对孩子的爱,就是这样体现的淋漓尽致。或许有的孩子还很软弱,信心还有限,但是父亲却藉着他的使徒对我们说:“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腓立比书3:15~16)”所以,只要真正相信自己是神的儿女、主所救赎的基督徒,那么必能随时得着这样的指引了。

因此,面对那些信心还有限的弟兄,如果我们自己真在主耶稣恩典里坚固了,至少应该抛开“他献的是不好的旧东西”这个表象所限制武断地认定他对主不够虔诚。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母耳记上16:7)。即使他的确是有“以奉献换恩典”的错误想法,那么起码应该先把主恩的教导、福音的真理带给他,不是吗?若贸然的论断造成他软弱或跌倒,那才真是得罪基督的事了(哥林多前书8:12)。相反,如果他真是凭着信心感动所献上的,那么不管是献什么主也必收纳,因为奉主名所行的必得悦纳!我们又有何理由不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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