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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昱:从婚姻看神的爱

作者: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3年06月10日 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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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回顾儿时一部农村题材的电视剧,讲述的是女主角如何摆脱逼婚下丈夫的虐待、毅然逃离小乡村、又辗转遇到几个男人后最终在城市开始新生活的故事。然而,当看到网上有评论却直指她是个“不正经的女人”时,让我有所思考和主里的感动,权且写下一些分享与大家交流吧。

说她“不正经”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女主角不仅没有从一而终,并且在前往大城市的过程中前后经历了好几个男人,所以给她打上了“不守妇道”的标签。而她经历了许多男人也是事实,按照当时农村的传统,这样的女人绝对难以被认可。但是,作为基督徒,我们又如何看待,进而如看待这些呢?

尽管外面把“从一而终”的教条批判得多么无以复加,认为是“封建社会的毒瘤”。然而,如果我们放下成见仔细想一想,在眼前这个婚姻越来越成为一纸空文的现实当中,提倡“从一而终”显然不是没有道理的。只是这当中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从一而终”的理念在历史上所针对的往往都是处在弱势地位的妻子。尽管对男人也有宣教,可是“纳妾”却成了许多人合法地绕过这一约束名正言顺压迫着女性的工具——妾不算是正室,无权享受妻子名份。这样就避开了“从一而终”的束缚,却又以牺牲更多女子为代价来满足私欲。许多生活在这压迫下的弱者,也不自觉地因这些捆绑而生活,甚至本身也把再嫁视为极大罪恶,如祥林嫂式的人物一样。

当自己还在冲动和激情中驰骋时,我总是不遗余力地批判着“封建余毒”,却从来没有认真想过:为什么本是出于善意的律条会变成欺压弱者的工具?直到在圣灵的带领下看到圣经的文字,才让我明白这一切的原委: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罗马书7:12~13)——真正让人堕落的不是律法教条,而是“恶极了”的罪。

我们不得不看见,任何一套制度下,都不可避免会出现这样将其扭曲以损人利己的人,甚至包括提出制度的人自己也往往走向蜕变。所以,不管订出多少律条典章,都无法真正让人走向公义、良善,因为人心已经变成了“自以为义”。当然,在这里并不是否定律例的存在价值,但关键的问题于:我们的内心是不是先被“爱和善良”所浇灌了?

当先知施洗约翰看到耶稣基督到来的时候,受感动的他不禁高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9)。尽管早他在世时并没有能看到耶稣基督是怎么在十字架上成就恩典、除去世人罪孽的,但至少他明白只有眼前这位救主才拥有这样的能力。而耶稣在世上的所作所为,也恰恰显明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这也是告诉我们,律法的根本就是这位耶稣基督所显明的爱,只要我们信靠他便能得着罪的洁净与恩典的保守,从此有了真正向善的力量!这也是我们信仰的核心: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

事实上,这话并不是说律法从此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当耶稣基督来到时,他亲自成全了律法的精义,使我们因他圣灵的带领看到了其中饱含神的爱!所以,在耶稣到来以后的新约时代还是有不少诫命教导,圣经也曾将之称为“基督的律法”(加拉太书6:2)。但是,当我们真正明白其精义以后,就不再将之变成一种强迫我们去遵守的束缚,而是一种从基督来的爱!

比如,新约圣经里关于婚姻的教导最著名的就是: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哥林多前书7:10~11)——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还是一个毫无妥协余地的律条。但我们联系圣经的上下文就可以了解到当时的背景:当时有许多人信了耶稣,但他们的配偶没有信。于是有人就因此起了家庭矛盾,想离开对方另嫁娶,而圣经劝勉他们不要这样,因为上帝必因一方的信主而保守另一半的圣洁(哥林多前书7:14),但如果对方要离开,那就让他离开吧(哥林多前书7:15)。可见,在基督里并不是要捆绑任何人,而恰恰是让人在对他的信心中感受到大爱的释放,真正去享受婚姻的幸福!

然而,尽管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救恩已经历两千年,但在这漫长的岁月里,还是有太多的人陷在律法的捆绑中,甚至曾不断地把圣经教导作为谋私利的工具。历史上,教会也一度成为权贵的帮凶,尤其是在婚姻的问题上曲解圣经来满足人的私欲。比如,无论丈夫如何虐待妻子,妻子都不可主动提出离婚,除非丈夫有了外遇——我原来也曾一度以为这样教导是正确的。但是直到有一天主开启我看到:一个忍心虐待自己而不回转的丈夫,又是否在心里真爱她呢?哪怕在行为上还没有外遇,在心里又岂没有犯淫乱呢?面对这样一个受伤的女人,岂不是要在她身上彰显耶稣基督大爱的作为吗?在这时,教会的牧者或同工们若没有凭着爱心给她安慰,反倒一味拿律法教条指责她,事实上这也已经陷入了没有被基督恩典更新的“自以为义”当中,那真是愧对主耶稣的呼召了!

所以,回到开头所提及的那部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如果现实中真有这样的女子,至少作为基督徒我们要做的并不是像世俗人一样,用教条律法去责难和捆绑她,反应当给她理解和勉励,帮助她真正感受到爱的力量,从而在他的指引下开始新的生活。至于主怎么指引、怎么引领她,唯有交托给主亲自来带领了!因为相信十字架救恩的我们很清楚:最终人要得的并不是律法教条上“是与非”的结果,而是基督的大爱在每个人身上的显见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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