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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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你的爱,合乎律法吗?

作者: 申羔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7年03月08日 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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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理解爱呢?

你怎么理解十诫——这古老的道德法则呢?

 

教会里的一些说法,如“旧约讲律法,新约讲爱。”“爱已经超越了律法,要爱人如己。”“不要讲律法,要讲爱,因为爱就完全了律法。”等等。这些声音让人隐隐的担忧,因为这些说法,多多少少的已经对律法产生了忽视。甚至实际上已经废掉了律法,因为对所谓“爱”的推崇几乎听不到关于律法的声音了。而对我们而言,律法,才是爱的根本!

 

 

可是这些爱大于律法的说辞,给人的感觉却是——好像,律法和爱,是可以拆开的。

                             又好像律法和爱根本不是一回事。
                             甚至,爱可以完全取代律法。

 

首先,发出这些声音的人,不懂律法,也不真正懂得爱。

 

这些自称耶稣基督信徒的人,他们好像看不到,在耶稣基督成肉身来到世界上以前,上帝使用律法的颁布,先知对律法的宣讲,引导了以色列一千多年。难道这千年的时间里上帝不爱他们吗?上帝爱我们不也是同样的爱着当时的以色列人吗,你凭什么觉得自己比以色列人高贵,而使上帝更加的爱你,对待以色列人只赐给他们低级的律法,而对待你就用高级的爱呢?耶稣基督说过两句话,“我来是要到以色列迷羊那里去的。”另一句是:“不好拿儿女的饼给狗吃。”救恩是先临到以色列人,又传到外邦的,我们才是嫁接的野枝子。这么说是不是让某些自以为比旧约的以色列人优越的基督徒很难受。

 

旧约律法所讲的爱,和新约的爱,都是一样的。律法的本身讲的不就是爱吗,爱  神和爱人不就是律法的总纲吗。耶稣基督说的爱人如己和爱  神,和律法的爱不是一个意思吗?既然是一个意思,为什么到如今的教会里,很多弟兄姊妹只讲究“爱”,而排斥律法呢?难道你把上帝的爱废掉,自己又另立了一个与上帝不同的爱吗?

 

 

上帝赐给以色列人律法,让他们学习,明白律法以后,知道上帝让他们做的,其实就是爱  神和爱人。他们通过学习律法而明白了爱。而现今教会里自称基督徒的人,你们轻忽上帝的律法到如此地步。甚至废掉了上帝的律法使人明白怎么去爱  神、爱人的功用。你们撇弃上帝的律法,是怎么明白上帝的爱的。在律法之外,你们是怎么理解爱的。律法之外还有爱的存在吗?你对爱的认识是你们自己杜撰的吗?

 

你们还能从律法之外找到理解爱的方式吗?


你们说我们从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上找到了爱,不要自欺了,没有律法你们根本理解不了十字架上的爱。你们只不过指着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说:“看哪,耶稣为我死了,那就是爱。”其实你们对爱的理解,也只有这一句话罢了。如果别人告诉你说,为你死的是耶稣基督十字架左边或右边十字架上的那一个强盗,你是不是同样也会指着强盗的十字架说:“看哪,强盗为我死了,那就是爱。”你不觉得自己的信仰很滑稽吗。”你们认为的爱,只不过是因为别人做的事对你自己有利。而律法的公义是对任何人都有益的,你们为什么要排斥呢?

 

耶稣基督说的要爱人如己,而不是律法。可是耶稣基督所讲的爱,正是基于律法。

那个用爱取代了律法的存在的爱,就是你自己又发明创造的,与上帝的爱不同吧。

 

再则,律法的十条诫命,就是人内在“良心”的文字版。只因人的堕落,连天生的良心都毁坏了,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可耻,律法使人恢复违背道德所当有的羞耻心。所以十诫这部律法是用来校正你的良心的。所以不讲律法,只讲爱。不就是说,不讲良心,只讲爱吗。没良心的爱,是什么样的爱?

 

没有良心的人,爱的可真没良心。这话,用没有良心的心去爱人者,不会懂。

 

上帝的爱,超越律法,给我们我们所不配得的,但绝对不违悖律法。

上帝的爱绝对不会用不义的方式施行出来。

上帝的爱绝对是公义的。


上帝绝对不会让一个有罪的人进入天国,所以,耶稣基督用自己的生命赎买了他所拣选的人。可是如果抛弃了律法,你还能分得清楚不义与公义吗?你还能在律法之外找到明辨是非,分辨善恶的方法吗?你真的以为离开了上帝的律法,你可以知善恶吗?你也吃了那树上的果子吗?你用自己的方式去分辨善恶,而不是以公义去分辨善恶,也只不过是撇弃上帝的律法,自己从新创立了一套律法而已。事实上,所有没有上帝律法的地方和种族,他们的法则;风俗;传统都只不过是自己创立的次序而已。而这些没有上帝的次序,以善为恶,以恶为善,毫无公义。作为一个基督徒,丢掉上帝公义的律法,其实和外邦人也没什么两样。你所谓的爱,和外邦自以为义的爱,没有任何区别。

 

从世界上的不信之人的眼光看,基督教的立教之本是“爱”与“救赎”。对此我个人感到有些遗憾,因为世界上的爱,是不包含公义的,不区分善恶的,好像爱是善的,就可以以爱的名义就可以做任何的恶事了,而由于爱,这些恶事的恶好像又是可以理解的。由于恶的原因是因为爱,好像恶又显的不那么恶了。这样基督教的爱,和世俗的爱仿佛就没什么区别了。好像上帝的爱,等同于人由堕落的人性所发出的爱。这两种爱需要区分,上帝的爱是包含公义的,所以说“爱就完全了律法”。而人的爱,是要以律法为基础的,要受律法的约束,也就是受公义的约束,你的爱不能对任何人产生侵害。至少,让不信的人知道,耶稣基督的救赎是因为爱,而舍命的救赎方式是为了“公义”。爱,也不能成为藐视公义的借口,爱,也不能对公义有丝毫的践踏!上帝的爱和人的爱不同的地方在于,爱应当是公义的,而人堕落的本性,根本分不清楚公义与不义,良善与邪恶。在这善与恶的混沌之中,生出了人自以为是的“爱”。我们要理解学习的正是“上帝之爱”,而以我们堕落的本性和思维,了解上帝之爱的途径就是学习“律法”。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 13:8-10 和合本)

 

很多人用这段经文抵挡律法,没错,使徒保罗是说爱就完全了律法。但是,不是废掉律法,而是完全,更显名爱是基于律法。太多人的爱是黑白不分,善恶不辨,以爱的名义伤害人而不自知。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有些人的爱真的能完全律法吗?那些抛弃公义,对律法避而不谈的人,你们说的爱和保罗说的爱,是同一个意思吗?如果爱抛弃了公义,不义的爱还算是爱吗?如果没有抛弃公义,那抛弃了律法,你们的“公义”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一个没有公义的人,无论你是否自称是基督徒,你的爱以及你自身,都仍旧不义!

 

一些弟兄姊妹排斥律法,无外乎这样的一个原因,“律法是让人知罪的”,律法是定人的罪的。律法好像是一双冰冷的眼睛,盯着你的一举一动,心里的所思所想的任何一个想法和意念,每时每刻都会有一个冰冷的声音,告诉你“你所做的是罪”。这真是对律法天大的误解。

 

律法,是为了让人知罪,而不是定罪。人非常喜欢定别人的罪,这个很显然。甚至很多的牧者以罪来要挟恐吓信徒,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定罪的律法都好像是信徒心中的一座黑色的山,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因为人蒙拣选重生之后仍然是倾向于犯罪的。

 

 

耶稣基督说:“小子,你的罪的赦了。

 

律法是让人知罪和悔改,热爱公义而去爱。

公义是对所有人的爱。

 

人人都离不开公义,离开公义根本无法生存。

 

爱就完全了律法,而律法让我们知道如何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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