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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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全面反家暴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发布

作者: 楚恒安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5年03月05日 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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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国出现的首批反家庭暴力街头公益广告 。 2002年,中国出现的首批反家庭暴力街头公益广告 。

据法制日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3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其中明确了虐待罪、遗弃罪的认定,还对与家庭暴力犯罪相关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相互之间的界限予以区分。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杨万明庭长说,依法惩治和预防家庭暴力犯罪,最大限度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或规范性文件,给办案程序和司法实践带来障碍。

据介绍,此次最新发布的《意见》从基本原则、案件受理、定罪处罚、其他措施4个方面,对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提出了指导意见,全文共25条。

当中明确了虐待罪、遗弃罪的认定。《意见》根据调研情况和司法实践经验,提出对实践中较常出现的4种虐待情形、4种遗弃情形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同时对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进行了细致辨析,指导正确适用罪名。

《意见》规定,具有虐待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虐待手段残忍;虐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患较严重疾病;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实施较为严重的虐待行为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具有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遗弃罪定罪处罚。

此外,《意见》还明确对于为反抗、摆脱家庭暴力而伤害、杀害施暴人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定罪处罚。针对家庭暴力犯罪的个别预防和一般预防,《意见》还提出了三项措施。

杨万明庭长表示,我国第一个全面的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意见》建立的法律机制对于惩治和预防家庭暴力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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