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微信

性:同样的快乐,不同的结局

作者: 康晓蓉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7年05月04日 09:38 |
播放

 “第四届性博会”据新闻报道游者众多,各种展览品也大扯眼球。一个年轻的基督徒弟兄写道:“当然,我也是众多好奇者中的一份子。因为,性爱在我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始终没有得到健康和有益的诠释,我想,对于无数个和我一样从小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孩子们,同样如此。”或许该说点什么了,上帝的旨意就是要我们成为圣洁。

寻找上帝的隐秘通道——性爱

    性源自什么?源自上帝奇妙的创造和设计。上帝见“那人独居不好”,这似乎隐含着在人心隐秘处,上帝也不取代那一份亲密关系;相反为那一份亲密关系留下一条可寻找上帝的隐秘通道——性爱。至善爱情为何让人讴歌,以生命追求,难道不正是那神圣显示出性的本来价值,如同人拥有上帝的同在才拥有真爱。越懂得爱的,才能真正用心体会性。

    性属于什么?世人几乎不知道,或者健忘了性的本质是属灵的。性在灵上回归到本位、属乎上帝之灵时,灵上的满足就必然到来情感的健康,情感的健康自然生发性的无上快乐。真理就是这么简单:性的干渴基于灵的干渴,灵的干渴必至情的饥渴。情上丰沛的性上也能够蓬勃,灵上饱足者性上也喜乐且足,像春天的花在风中自由释放。

    性的放纵里人似乎才会感到的所谓欲仙欲死,何尝没有隐藏的属灵的问题:放纵的性的背后必有邪灵的做工,让人快乐至死正是它的计谋,就像温水煮青蛙,让人不知觉中就完全归向它并任由它带向地狱。在地狱的门口高喊:如此快乐,哪管我死后洪水滔天。就这样,更大的干渴和虚空漫卷过来:所到之处上铺的是蛆,下盖的是虫,那里熊火不灭,却干渴无滴水。

    保守在真爱里的的性其实同样有极乐,并且是放纵的性永远无法体会到的,美妙而又死里复活的极乐。在圣灵的翅膀下合二为一的人,于平安和完全里深刻地经历上帝,不是此刻就结束,而是还可以共同盼望,还可以相互拥有,还可以细细体味。心里流淌的爱似水长流,柔软而绿意盎然,此时就在永远。

性的权利不在于自己

     性的权利在于什么呢?世人没喊出的,也多这么认为的:我的身体我做主,性是我个人的私事。结果朝向多半为我的身体逐渐像件补丁的衣服,自己都不太想穿了。自己都不想穿的,却希望别人尊重,崇拜,天下没有这种道理的。因为身体也是有记忆的,若不同的人在一个身体上留下不同的记忆,斑斑驳驳,惨不忍睹,自己都不堪。人可以欺人,但欺不了自己,欺得了自己,也欺不了上帝。

    恐怕没有比圣经于此更劲爆的话了:“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圣经 哥林多前书7:4)那种完全以我性我情为中心的性泛滥,性解放;那种以自我为出发点的性拒绝,那种不以对方的满足为满足的性要求,皆不符合圣道。纯正的性乃身心的活祭,全然地献给上帝,也全然地献给爱之所属。并因其献上而相悦,相悦而怜惜,怜惜而体贴。

不再误解,喜乐顺服

    一个误解:我是基督徒,我当性保守。性若是人能保守的,伊甸园的禁果事件就从来不会发生。可惜它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并且繁衍遗传。除非有人在基督里而进入一个全新的受造,否则那最疯狂的病毒性的扩张不可能被遏制。因为这新造的人全然带着圣洁的基因。

    性是上帝的创造,就只有上帝能保守,性也是基督的洁净,就只能在基督里更新。所以性保守唯求那天父的慈爱、基督的恩典、圣灵的训慰!并深刻认识而时时警醒:“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另一个误解:我是基督徒,我当性克制。性若是人能克制的,耶稣基督不用上十字架。因其过程中要么生出自我的道德优越感,如伪善的修士;要么滋长自我的能力骄傲感。密宗里“段位进深”到高级时有一个隐秘而重要的操练:与女子交媾到最高潮时不能射出,以此反复训练到控制自己的身体到自如的地步,斯时人会有异能出现。那些克制己身到自阉的,恰恰是神所憎恶的。至于把女人当练功工具、把男人当修行器具的,鬼魔之道罢。

    又不能克制,又不能放肆,如何是好?圣灵所结的果子必有节制。节制乃是上帝亲自提醒和引导你什么是最好的,从而在顺服中的行为之善。确信自己有圣灵内住并引导的,不必为此苦恼,自有圣灵的恩膏将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钉在十架。圣言的教训不是苦的,乃是甜的,那是美善的主恩的滋味,让人由衷赞美性在中道里的无上快乐,和赐喜乐的灵。


                                          2017年4月12日  修定


立场声明

基督时报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基督时报保持中立。欢迎个人浏览转载,其他公众平台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版权声明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基督时报”的文章权归基督时报所有。未经基督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jidushibao@gmail.com)、电话 (021-6224 3972) ‬或微博(http://weibo.com/cnchristiantimes),微信(ChTimes)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