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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时评|内蒙古鄂尔多斯通告:所有人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

作者: 李世光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2年11月07日 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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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向所有居民发布通告:所有人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

内蒙古鄂尔多斯通告:所有人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

该公告称:“在鄂尔多斯,无论任何时刻,我们都坚持生命至上,救人为先。在鄂尔多斯,如您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特别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但请谨记:在自救和避险时,不要损害他人生命。事后,我们会安排相关部门对事情过程进行回溯和研判,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依规处置。

在鄂尔多斯,请您放心!我们尽最大努力保障您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我们有必要对鄂尔多斯这份通告所反映出来的对生命至上的态度的尊重以及出台该公告的速度点赞。但是同时,我们也当看到这份公告的出台背景,该公告的出台或许和前几天甘肃兰州所发生的一起悲剧事件有关。

甘肃兰州发生悲剧 三岁幼儿不幸身亡

根据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通报:11月1日13时43分,兰州市公安局接群众求助警情,称有2人在七里河区上西园家中昏倒,其中1名儿童已无呼吸。接警后,分局即派警到场处置,协助群众于13时57分将2人送往医院救治,其中儿童抢救无效死亡。经走访调查、现场勘查及死者血液检验鉴定,为使用液化气灶不当,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从这名三岁幼儿的家到医院只有4公里的路程。放在平时,这段路程可能只需要短短的10分钟时间,但由于事发时这名幼儿身处疫情高风险区域,出行极其不便,不同机构之间相互联系安排处置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而这段时间原本正是病患的黄金抢救时间。最终,孩子中毒以后在等了将近2个小时之后才被送进医院,最终该幼儿不幸不治身亡。

一切权力当中,生命权至高无上

就如同宪法可以说是法律当中的法律一样,任何法律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如果有抵触的话则该法律无效。同样的,人类的生命权可以说是所有权力当中最高的一种权力,任何权力都不得同生命权相抵触。

纵观古今中外,经常出现生命权跟其他权力相抵触的问题。

人的生命权之所以在所有人类权力当中是至高无上的,其根源在于:人类并不是自生自灭的,而是来源于造物主上帝的神圣创造。造物主赋予了所有人类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力,其中首先包括的就是生命权。因为生命权可以说是一切权力的基础,首先活下来,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够谈其他的权力。

事实上,国家卫健委曾经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务必保障封控期间群众的紧急就医需求,各地应在定点医院开辟绿色通道,不得以健康码、核酸报告、中高风险区等一切理由拒诊急症患者。

正是看到了这些问题,这几天来,包括内蒙古、河南等多地在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会议中都明确,该管的要坚决管,该放的也要有序放开,划定风险区域要精准到楼栋,不能因为出现一两个病例,就封住整个小区,也不能无差别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要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防疫一定要做好,但是同时,也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们的生命权、健康权。

防疫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救人,绝对不能够因为任何理由而对人们的生命健康构成妨碍。

我们必须要对内蒙古鄂尔多斯发布的这份暖心通告点赞,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也需要看到,这只不过是人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力罢了,原本并不需要任何地方或者机构发通告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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