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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浙江宗教建筑规范》及其争议

2015年05月23日 11:37

月5日当天,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原文可按此),其中该规范中就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宗教标志物,如钟楼、十字架等都进行了规定,其中在4.6.4这一条中说“基督教的宗教标志物为钟楼和‘十字架’。‘十字架’按照基督教传统制作,一般应整体贴附在宗教主体建筑的正立面上,‘十字架’长与建筑物正立面高的比例应小于1:10,色彩应与教堂建筑立面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该意见函表示,“为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推动宗教建筑设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促进宗教健康有序发展,省民宗委和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目前已完成《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多提宝贵意见。书面意见请于2015年5月20日前反馈至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此《规范》(征求意见稿)发生之后,陆续引来越来越多基层教会的关注,其中有教会发出反馈意见表示其中对于“十字架”的规定于国家法律和教会传统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