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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18岁有权利结婚”:问题不在于年龄而是婚恋观是否正确

作者: 任希文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2年03月06日 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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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的“将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这一建议引发民间如潮热评。她认为中国目前的法定结婚年龄,导致剩男剩女、高龄产妇、未婚同居等现象不断增多,一系列社会问题随之而来。

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黄细花认为中国的法定年龄,加上提倡晚婚晚育的政策,所以大家都尽量晚结婚。

黄细花说:如今女孩到了二十四五岁都觉得还不着急,认为自己还年轻、还小。等到一眨眼就二十七八岁了,到时就很急,等到生孩子都三十来岁了。

“我提出这个建议并不是要大家18岁都结婚,是有条件,他愿意结婚的才去结。现在很多出来外面打工的,可能两情相悦、18岁就在一起生活了,造成事实婚姻,可能连孩子都有了,但因为结不了婚,孩子也没办法上户口,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黄细花的建议引起大家的讨论,婚姻专家苏芩说:“18岁的纯真能否驾驭成熟的婚姻,这是个问题!假设人人都18岁结婚,那大概婚姻登记处生意该红火了:结婚的、离婚的……估计到那会儿,人人这辈子都至少结个两三次婚。二手女、三手男,谁都别再抱怨对方不是原版!”

也有人认为降低婚龄会加速离婚率:将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也就是说高中毕业就可结婚了,大学可以开建夫妻宿舍了,基本到大学毕业也就离婚了。

实际上,黄细花举出的高龄产妇和剩女等理由,有复杂的社会原因,与法定婚龄早晚无关。18周岁应该正在读大学,有多少人懂得婚姻的意义、家庭的责任?届时如出现更多离婚率、单亲母亲,又是问题。

早恋、婚前同居不是因为年龄小而无法结婚,有的人是宁可同居都不愿意结婚。对比调整结婚年龄,更重要的是重新构建健康的家庭婚恋观。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是伴随着社会转型中,传统家庭观念受到冲击、解体而来的。如果健康、正确的婚姻观不被建立,制度再合理也无法阻止失败婚姻的产生。

黄细花,现在读华南农业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现任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2003年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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