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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志明牧师:什么是基督教的真正“悔改”?

作者: 童新媛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3年01月18日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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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基督徒和传道人以为认罪悔改的道,是专门讲给世人听的,是用来向未信者传福音的,而不是用来对付自己的。远志明牧师在今日刊登的一篇博文中指出这个观念是谬误。基督徒要真正明白“悔改”,首先要认信耶稣。

“没有一个名副其实的基督徒否认自己是罪人而不愿认罪悔改,没有一个名副其实的传道人不承认传讲认罪悔改之道的重要性,没有一个名副其实的教会不教导信徒要认罪悔改活出新生的样式。”远牧师在17日发布的一篇博文中说到。

悔改是基督徒信仰的关键,然而,很多传道人和基督徒在生活中和传讲福音时,容易将悔改轻描淡写地带过,只讲上帝的慈爱和耶稣基督的饶恕,“认罪悔改是得救的前提还是得救的结果?罪人向谁认罪悔改?罪人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认罪悔改?”在这篇博文中远志明牧师郑重地从7个方面阐明“悔改”这个基督教信仰的关键。

一、不认信耶稣向谁认罪悔改?

远牧师从耶稣传道呼吁人们悔改讲起。“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远牧师写到,这个认罪悔改的呼召,是呼召人到他这里来,向他认罪悔改,而不是随便向谁(比如施洗的约翰)认罪悔改。

认信耶稣和认罪悔改,二者不可分割。但不容置疑,在基督信仰中,认信耶稣在先,认罪悔改在后。一个真正认信耶稣的人,一定会认罪悔改;而一个愿意认罪悔改的人,不一定认信耶稣,比如一些宗教也有认罪悔改的教义和仪式,却不认信耶稣。

一个不认识、不相信耶稣的人,怎么会真正认罪悔改呢?向谁认罪悔改呢?凭什么力量认罪悔改呢?而一个真正认信耶稣的人,怎么会不向救主认罪悔改呢?所以,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是因信称义,而不是因悔称义;是靠神的恩典得救,不是靠自己的行为得救。

如果你面前是一个未信者,你的责任就是:把耶稣举起来,让他看见、认识、相信;他认信了耶稣,自然会认罪悔改。你的责任不是:指责他的罪,一味叫他认罪悔改。不!真正有能力、有资格让人认罪的,不是你,而是耶稣!不是你的指责,而是耶稣之爱、之光、之灵的照射!因为神就是爱、就是光、就是灵(约一4:8、1:5、约4:24)。

如果你自己是一个已经认信耶稣的基督徒,你的责任却是:认罪悔改!

今天我们看到的情况恰恰相反:不少基督徒自以为义,自己不好好认罪悔改,生命懒散疲软,却津津乐道地指责世人的罪,轻蔑未信者。

二、不认识上帝岂能认识自己?

认信耶稣,就是认识上帝。认罪悔改,就是认识自己。

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一开始就提出认识上帝和认识自己两件事的相关性和先后性。关于相关性,他说:不认识上帝就不可能正确认识自己;不正确认识自己也难以认识上帝。但是最后,他以两者的先后性作为总结:

认识上帝与认识自己虽然如此密切地互相关连,但教导的正当次序必须先是对上帝的认识,然后是对自己的认识。远牧师列举圣经中人见到上帝恐惧战兢的例子。在《士师记》和先知书中常有这种惊恐的例子,所以在主的百姓当中流行这样一句话:我们必要死,因为看见了上帝(士13:22)。约伯记的主旨从描写神的纯洁、权能和智慧中,使人因自觉污秽、无能、愚蠢而谦虚。亚伯拉罕越接近主的荣光,越承认自己是“灰尘”(创18:27);主的显现既如此可畏,以致于以利亚不蒙着脸,即不能面对着主(参王上 19:13)。若是天使尚且因恐惧而蒙脸,何况污秽败坏的人呢?所以先知以赛亚说:月亮要蒙羞,太阳要惭愧(赛 6:2;24:23)。这即是说,当上帝显现出自己的荣光之时,其他一切,哪怕最光亮的东西(当然包括原本骄傲自义、自以为神的人),立即暗淡无光。

加尔文点到了要害:不认识神的人不可能认识自己;那么不认识耶稣的人不可能认罪悔改。这是基督信仰最核心的一点:人已经彻底败坏,失去了认识自己、认罪悔改的能力,只能因恩典而得救,因信神而称义。先认信耶稣,后认罪悔改;先踏上磐石,后拔出污泥;先看见光明,后脱离黑暗……而不是相反。

三、圣经记载:认主才能认罪

圣经记载无一例外,都是先认信耶稣,才认罪悔改。

远牧师一一列举圣经中新约人物的见证。

彼得的见证(路5:3-10)彼得先前并不认信耶稣,还有些轻蔑。当他听完耶稣的道,亲眼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在他整夜辛劳打不着鱼的地方,耶稣让他一网打满两船鱼——顿时眼睛亮了,认出这是他的主!在荣耀、权能、威严的主面前,他立即发现自己的渺小、寡信、污秽,不能不俯伏下拜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这就是救恩临到一个人时的光景!耶稣不是指责彼得的罪,而是以神的荣耀光照他,叫他认罪、得救、蒙召。

撒该的见证(路19:2-10)矮子撒该,是替罗马统治者搜刮犹太人的税吏长,类似中国人的汉奸。他先前并不认信耶稣,爬上树想看看耶稣是什么人。当耶稣突然叫出他的名字,并且毫无轻蔑、反而充满慈爱地宣布去他家过夜时,他一下子认出了——原来是爱他的主!于是他激动伴随着羞愧,不能不认罪悔改,将他积蓄的一半分给穷人,四倍偿还被他讹诈的人。认信耶稣的罪人,自然会认罪悔改!

妓女的见证(路7:37-50)妓女不顾一切冲进一个体面人家,跪下,流泪亲吻耶稣的脚。耶稣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注意,耶稣没有说你的认罪救了你,也没有说你对我的爱救了你,而是说,你的信救了你。为什么?因为认罪、爱主诚然宝贵,但都是从信主而来。显然,这个女人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知道他对罪人有丰盛的怜悯和恩典,才来向耶稣认罪悔改。我想,她,每一个人,都不愿向人认罪,因为你一认罪,人就定你的罪。但神不是这样,神有赦罪的恩典和权柄,所以罪人愿意向神认罪。基督徒啊,你若不能把人带到耶稣面前来,你要他向谁认罪悔改呢?难道是让他向你、向基督徒认罪悔改吗?

淫妇的见证(约8:3-11)学者和宗教领袖们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难为耶稣,因为按照摩西的诫命应该用石头砸死她。结果,耶稣甚至没有让淫妇认罪,就赦免了她。为什么?因为她是幸运的,她遇见了主耶稣!难怪齐克果喊道:到耶稣这里来,这就是一切!耶稣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罪人的盼望,不是自己的品行,不是自己的痛悔,也不是人的慈悲和同情,而是神的恩典和怜悯!主权在神,恩典也在神,神永远是主动。对罪人来说,只有一步最重要,只有一事最关键,就是到耶稣这里来,使自己落在神手里,而不是落在人手里!哈利路亚!

马太的见证(太9:9)税吏马太被耶稣呼召时,丢下收税台就跟随了耶稣,显然是因为圣灵使他认信了耶稣。当马太认信并跟随耶稣后,他就在神面前认罪悔改,成为新造的人。所以我再次说,认罪悔改的道,更应该讲给自称基督徒的人听,更应该作为培灵和造就的主题大大加强。对非基督徒,关键是举起耶稣,吸引他们到耶稣这里来,那么认罪悔改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了!

太监埃提阿伯的见证(徒8:27-39)太监埃提阿伯在腓力辅导下明白了圣经,要求受洗。腓力只问了他一个问题:你若一心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就可以。太监确认后,腓力在一处水洼为他施洗。我想,太监的信主受洗,一定包含认罪悔改。但为什么圣经在这里(正如它一以贯之)强调因信称义、信而受洗?因为真实无伪的信,一定逻辑地包含着认罪悔改、重生得救。

保罗在监狱传福音的见证(徒16:29-32)狱卒战兢俯伏在保罗西拉面前,说,二位,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我相信保罗传道,不会不讲认罪悔改,但用一句话来概括:当信主耶稣。很显然,圣经凡提到信耶稣,无不包含认罪悔改。倒是今日一些自称信耶稣的人,却不认罪悔改,因为他们原本就在信上出了故障,信的并非耶稣,而是神学、教义、教派理论;他们查考圣经,却不到耶稣这里来得生命(约5:39-40)。

每一个得救的人,都是本乎恩,因着信,不是出于自己(弗8:9)。因为人自己是没有能力认罪悔改的,只有主的恩典,圣灵的光照,才能叫人看清自己。所以认罪悔改不是信主的前提,倒是信主的结果。所以我再说,最需要认罪悔改的是基督徒,至于未信者,首先要让他们看见耶稣。

四、因信称义博大精深

圣经说,神所应许的福分,归给一切信耶稣的人。远牧师说,但在这个因信得救的真理来到之前,我们是被圈在律法之下的。律法是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2-25)。

圣经又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9-11)。

他反问到,难道保罗不晓得认罪悔改的重要吗?难道这些经文不包含认罪悔改的道理吗?不,断乎不是!凡是圣经讲得救和称义只讲认信耶稣而不提认罪悔改之处,均是因为神知道,天下没有真正认信耶稣而不认罪悔改、重生得救的道理!

信耶稣后,圣灵入心,人才有可能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

一些基督徒以为,传福音可以不用高举耶稣的大爱大能来吸引人,只要叫人认罪悔改,让他们知道不悔改就不能得救,就可以了。远牧师提醒到,这不是糊涂是什么?这分明是在用律法主义歪曲恩典的福音,阻碍罪人得救。因为不领人认信耶稣,却一味要他认罪悔改,不就等于不给他送来光明,却要他离开黑暗吗?这不是糊涂是什么?朋友,与其咒诅黑暗,不如点燃蜡烛,更何况晨星已经升起来了!

耶稣当年最厌恶的就是这类法利赛人:他们不认信耶稣,却自以为义,指责别人,叫人认罪,专门把难担的担子放在别人身上,自己一个手指头也不动,也不许别人把担子卸给主耶稣(路18:10-14)。耶稣说,税吏和娼妓(因着信耶稣)倒要比法利赛人(不信耶稣)先进神的国。

一些不是高举救主耶稣而是强调认罪悔改的人,大概不知道各种宗教,包括佛教、回教、印度教、犹太教,甚至儒家文化,没有不知道人是罪人的,没有不强调认罪悔改的,有些甚至比基督教强调得更甚。但基督信仰强调的是:只有信耶稣才能得救,因为人不仅是罪人,而且是无助的罪人,靠自己不能得救,靠认罪、靠立志、靠行为、靠修炼都无济于事。唯有道成肉身的耶稣,他的十字架,定了人的罪,赦了人的罪,也胜了人的罪;只要信靠他,人就可以脱离罪的咒诅,离开捆绑得自由,不再死于罪中。所以约翰福音3章16节说的是: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五、传福音不传耶稣就是不务正业

在这里,远志明牧师结合自己传福音的经验分享。他说,我每年四处传福音,带领成千上万人信耶稣,没有一丝可夸口的。我只夸耶稣。是他吸引我信他,我也是靠他引导人信他。每当我看到许多人涌到前台,有的热泪盈眶,就知道这是耶稣在场,圣灵动工。我不觉得我讲了什么感人的话,我只是将耶稣举起来——主耶稣,十字架上大爱的耶稣,死而复活、无穷大能的耶稣,他是何等爱我,爱我的一家,他是何等奇妙地拯救了我和我一家,我只是说出这些来。我也指出人的罪,更多是认我自己身上的罪,骄傲、败坏;认我家庭生活的罪,争吵、破碎。每一场讲道我只是真情地介绍耶稣,见证耶稣在我和我一家身上的救恩。

他也说,我越来越相信,传道人的职责只有一个,就是靠着圣灵、藉着圣经、带着生命的见证,将耶稣举起来,此外不需要做别的事情。因为福音本身就是神的大能,这个大能的福音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可1:1)。耶稣说,当我被举起来,就会吸引万民来归向我(约12:32)。这个“举起”一语双关,既是说他被钉十字架,也是说我们要高举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

说实话,若不是耶稣那伟大的、美善的、完全的、神儿子的生命吸引我,我至今也不会因为研究神学教义而“入教”。所以每当朋友们决志信主涌到台前,我就知道他们是看见了耶稣,产生了信心,放下了骄傲,承认了罪相,得到了拯救!

既然我们这些已经得救的,是靠着耶稣得救,那么那些还未得救的,难道能靠着自己得救吗?能仅靠自己认罪悔改得救吗?

传福音的人若不传耶稣就是不务正业。讲再多道理,做再多指责,以再大口气,费再大力气,也没能力。

六、基督徒不认罪悔改就是自欺欺人

当然,他说,这不是说,认罪悔改不重要。

一方面,虽然传福音是把人带到耶稣面前来,但也要以罪说事,尤其以自己的罪说事,好让未信者心悦诚服,承认败坏,渴望救恩。

另一方面,已经“因信称义”的基督徒,是否认罪悔改、活出新生,就是一个致命的问题。致命就在于:认罪悔改与否,此刻成了一个人是否真信耶稣、真正重生的试金石!

远牧师列出了耶稣在新约中的几处重要宣告:

你们所行的义若不胜过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5:20)。

若是你的一只手或一只眼犯罪,就把它割下来;因为肢体不全进天国,好过全身完整地下地狱(太5:29)。

十个童女都拿着灯迎接新郎,但是五个灯里没有油(没有在人前发光),就进不去那门(太251-12)。

凡属于我却不结果子的枝子,我就要砍下来,放在火里烧掉(约15:6)。

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太7:21)。

到那时,你们喊主啊主啊,我就说,你们这些作恶的人,到黑暗中哀哭切齿吧!(路13:27)

……

远牧师也提醒一些自以为义的基督徒需要真正认信耶稣。他提醒到,请注意,那些喊主啊主啊的人,迎接新郎的童女,葡萄树上的枝子,你们……指的都是“基督徒”!

远牧师说,对一些自视为基督徒、生命却不咋地、只好死命抓住“无论如何我已经因信称义了”这根稻草的人来说,讨论得救不得救的问题,简直是太敏感了,简直就是在动他们的命根子!

但必须承认,一个自以为蒙恩得救了的人,却一直活不出蒙恩得救的样式,结不出圣灵的九个生命之果,也没有领人归主的福音果子,这,无论如何也是自欺欺人,嘴上说出个大天来,于人于神也是说不通!

自己瘸着腿去兜售专治瘸腿的特效药,岂不是自欺欺人?也有一些人自知腿瘸,所以从不传福音,只是专门监督传福音的人,指责他们言辞上任何一点可指责之处。感谢主,这对传福音的人也有益处。

七、真信一定真悔改

看到教会里出现一些虽认信耶稣,却没有顺理成章地认罪悔改的人,就有人怀疑因信称义的真理,他们说,信,还要加上悔改的行为才能称义。不!不是这样。一些基督徒不能认罪悔改,有些是一个时间过程,有些则是在“信”上出了问题:

第一,要么是没有真信进去:他们动的不是心灵(是头脑),用的不是诚实(是聪明),死的不是自己(是别人),得的不是生命(是宗教)。

第二,要么是信的不真:他们信的不是耶稣,而是教派、教义、神学、字句、律法、恩赐等等。

凡是在信上出了问题的人,自己往往不晓得,因为眼目还停留在自己身上,不是在耶稣身上,从而看不清自己,骄傲。真的信、信的真的人,在耶稣面前,一定是谦卑的。各类人的情形和结局,只有神知道。求主怜悯,也要彼此警醒。

总结

远牧师最后在自己的博文中做了总结,他说,鉴于人类活在罪恶过犯当中,也会死在罪恶过犯当中,所以在神的心意中,人的认罪悔改极为重要。

认罪悔改虽然不是信主得救的前提,但却是自以为信主得救的人面临的最大课题!所以,在教会里传讲认罪悔改之道,要像在未信者中间传讲认信耶稣之道一样迫切!

只是,认罪悔改是人自己的作为吗?远牧师做了总结。

第一,罪人没有能力认罪,除非遇见神的圣洁大光,认识主耶稣。

第二,罪人更没有能力悔改,除非因信而委身在耶稣基督里。

第三,罪人不会向罪人(包括基督徒和传道人)认罪,他只向他所认识的耶稣基督认罪。

第四,也没有人有权利要求别人认罪悔改,只有主耶稣有这个权利。

第五,也没有人能感动罪人认罪悔改,只有主耶稣十字架上舍己的大爱。

所以,真信耶稣就包含、导致、成全了一切:认罪、悔改、重生、得救、得力、得胜。

所以,传福音就是要把人带到耶稣面前,使他们认信耶稣,圣灵内主,罪自昭然。

所以,Jesus is all and in all!

远牧师在博文中也提到,经常会收到一些私信求助,不少是基督徒,是传道人的孩子,向他诉说父母或教会的问题:争吵、贪财、外遇、欺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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