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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伦理之自然的伦理(八):基督徒在堕落世界中对权柄的相对顺服

作者: 楚恒安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5年07月02日 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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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伦理学的基础是基督教神学,基督徒对神有正确的认识,才能够在生活中正确的活出信仰。简单来说,伦理生活的准则,告诉基督徒该怎么做人,该怎么处事。在这个系列课程中,康来昌牧师将基督教伦理分为自然的伦理、恩典伦理、末世的伦理和两国的伦理四个部分进行了分享。以下是康来昌牧师关于“基督徒在堕落世界的相对顺服”的分享:

在罪恶的世界,神仍然设立权柄,藉着这些权柄把祂的旨意有打折扣的表达在这世界。所谓有打折扣的,就是神设立执政掌权的,但执政掌权的因为愚蠢、罪恶,或者对种种的约束,以至于这执政掌权所订的法则是非常不合神心意的。如果在教会或者神学院里有觉得不合理不正确的规定,那么基督徒可以提出要改。但是面对世界上不正确的规定,所谈的问题就要涉及到政治了。在此不谈现实的政治,纯粹从圣经的道理来讲。可不可以造反?可不可以革命?可不可以反对上帝所设立的权柄?

近些年来,中国也出现一些维权基督徒,包括律师和学者等,通过合适的方式在推动一些事情的改革。有基督徒认为,现代的民主制度和国家都是从基督教开始的,这里所指的基督教主要指加尔文神学所影响的清教徒。比如,他们认为17世纪清教徒的革命就是非常好的,但法国大革命以人为本,是害死人的。再比如,美国的《独立宣言》代表着其立国的精神,其中谈到,“所有的人都受造平等。造物主赋予每个人一些权力是不可度让的。”人权是人可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要求的,政府要保护这些天赋人权,如果人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力推翻这个政府,然后设立新政府。

不少基督徒很喜欢讲美国是以基督教信仰立国的,但是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比如,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本杰明·富兰克林等美国“国父”级人物的信仰都大有问题,至少绝对不是纯正的福音派。绝大多数的学者认为美国立国不是受了加尔文的影响,不是受圣经的影响,是而是主要受了启蒙运动的影响。

我比较赞同学者的看法,首先我不相信人间有神的国,天国不是人的眼睛可以看见的,我不觉得有所谓的基督教国家。根据圣经来讲,世上的政府是上帝所设立的,包括神在家庭中设立的权柄等等,神通过祂所设立的权柄来管理我们。神创造万物,而万物又是为祂造的,都是为了服侍上帝,万物都是上帝的仆役。

在堕落的世界里,神也使用权柄来管理万物,并使之服侍祂。关于权柄的意义,有不同的解释。有新约学者指出这权柄是天使,甚至是堕落的天使。每一个国家、民族、行业,甚至人,都有一个天使或几个天使在照顾你,称作守护天使。他们的根据是耶稣说,“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常见我的。”天主教很喜欢讲Guardian Angel(守护天使),每一个小孩子都有一个天使在守护他。他们认为国家的每一个行业也有不同的使者在守护,每一个国家也有不同的天使在管理。

关于守护天使,圣经讲得不大清楚,但我们不太能够绝对反驳这种讲法。但以理书中,天使米迦勒讲到自己去帮助但以理时,不得不与“希腊的君”争战。以弗所书讲到,这个世界上所有不信主的人、不信主的事物,背后有一个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又是执政的、掌权的。基督徒在这世界上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是与执政、掌权、管辖着幽暗世界,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从这个角度看,一些圣经学者喜欢这样解释圣经的政治观点,任何一种权力,包括公司、政党等等背后有一股属灵的力量。比如一些大公司、大企业都很有财力和实力,灵恩派的一些学者解释说这后面都有执政、掌权的力量。我觉得这种讲法是合圣经的,但是想要解释清楚并正确应用就不容易了。

圣经传递出一种观点,有一种能力、一种权柄、一种有位的、主治的、天使或堕落的天使的,一种抽象的力量存在。圣经喜欢把它们形容成是有位格的,譬如金钱的权力,有位格,有名字,甚至像一个人一样。金钱的位格就叫“玛门”,是一个有力量的东西,甚至有意志的东西。其他所有的权力、所有的权柄,不管是政治上的、知识上的也是如此。

基督徒相信所有的权柄都在上帝的掌管当中,虽然世界堕落了,一些权柄掺杂着罪,末日来到,这些“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将毁灭”,但现在上帝在使用其所设立的权柄来管理世界。因着这样的认识,基督徒对权势、权力、权柄、权威、权能,有着一种尊重,因为上帝要我们顺服,因为这是上帝使用的、上帝设立和主管的。

圣经中多处提到基督徒要学习顺服的功课。“你们做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你们做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圣经中有一些故事都是与中国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冲突的。比如,以斯帖没有成为贞洁烈女,而是成为王后,服侍波斯王。耶利米书中讲到犹大国的投降,这也不是中国人可以理解的做法。被掳之后,耶利米还写信给他们说,“你们到哪个地方,就为那地方求平安。你到哪里,就到那里去娶妻生子……”大卫面对扫罗的仇恨和追杀,他没有反抗扫罗,即使有机会把扫罗杀了,他也没有做,而是选择逃跑。耶稣也讲说,“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

现在有些国家比较民主,游行示威,一定程度都是可以接受的,包括一些措施都给予了民众一定的选择权利。但是如果没有条件怎么办?圣经给出的教导是,为义受逼迫,你可能被杀、被关、被赶、被流放,或逃亡,但你不可以造反。当然,你可以拼命祷告,这个圣经并没有禁止。

路加福音3章,兵丁曾经问过施洗约翰:“我们应该怎么样做?”施洗约翰说:“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现在反战宣传,主张和平主义,认为一切的战争都不对,也包括一切的死刑都应该废除。我不能接受这个观点,因为在我看来,圣经是允许的。兵丁在问施洗约翰,他该做甚么的时候,施洗约翰并没有说,“不要当兵,当兵要杀人,这是违法神的诫命的”,没有,他没有这样说。即使做军人,那也是两个国度。一方面他是军人;一方面他是上帝的军兵。上帝的军兵,他就不可能拿刀拿枪杀人,他只能用福音的爱来对人;但是他是上帝给他在世上做军人的职分,他就要能够杀人,他开枪就要狠、准,一枪毙命才好。

生活在现实的罪恶世界中,我们会有不顺服的时候或者说是一种相对的顺服。所有的权柄,不管是父母的权柄、老师的权柄、祭司的权柄、教会的权柄,都只是相对的。那些不是绝对的善良、真理。绝对的良善,你需要绝对顺服的只有上帝。面对逼迫,不是一定要选择殉道,圣经指出可以投降、逃跑。人间人与人的关系也不是绝对的忠实,妻子死了丈夫并非绝对不能再嫁。父母对儿子的爱也有偏心,比如以撒爱以扫,利百加爱雅各的故事,圣经直言不讳。

基督徒迎接耶稣之后,主的生命应该让我们在这罪恶的世界能够成为更好的丈夫,更好的妻子,更好的父母,更好的儿女,更好的老板,更好的员工,而且对他们忠心耿耿。“我们服事人就要服事主一样。”““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能够去服侍,去爱是因为上帝的爱在我里面。不是做在表面上,是从心里做的。因为上帝要我这样做,所以选择诚实的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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