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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学者魏德东:邓小平宗教观的现实意义

作者: 魏德东 | 来源:基督时报转载 | 2014年09月04日 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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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是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日,在此前后的两周,全中国进入了“纪念小平时间”。在中国现代化事业面临不进则退的关键时刻,人们不由得想起这位古稀之年出山亮剑,顺天应人,从根本上改善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改变了中国的命运,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的伟人。

就宗教问题而言,邓公的发言并不是很多。但仅就现在可以找到的有限的几条语录看,依然充满现实意义,值得深入学习与领会。

邓公提出,破坏教堂庙宇,会引起人民的极大反感,是反动的罪恶的行为,对于人民的利益和党的政治影响都是难以估量的损失。1948年6月,邓小平同志担任中共中央中原局第一书记,起草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土改与政党工作的指示》,他总结了因为“左”倾急性病而导致的12个工作中的教训,其中第9条是:“申,我们对于城市乡村的公共建筑物、工厂、作坊、学校、文化事业、教堂、庙宇,乃至地富的房屋、家具、树木等等,作了相当普遍的严重的破坏,且以军队最为严重,引起人民的极大反感。群众说:‘共产党军事好,政治不好!’我们许多领导同志,至今还没有真正觉悟到这种农业社会主义的破坏性是反动的罪恶的行为,对于人民的利益和党的政治影响都是难以估计的损失。”时值解放战争如火如荼之际,军队利用包括教堂、庙宇在内的公共建筑,并由此带来损害,在今天看来,应该是难以避免的。但邓公作为负责人,在工作总结中对于这种严重破坏教堂、庙宇的情况,做了严厉的批评,同时也是自我批评。邓公的这一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的宗教工作,难道就没有一点启发吗?

邓公指出,尊重藏民的宗教信仰是赢得藏族同胞信任的重要基础。1950年7月,邓小平同志在总结解放西藏的经验时说,“我们进去以后,首先宣布了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同时我们军队的优良作风也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体现出来,例如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尊重藏民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不住喇嘛寺等,这样就赢得了藏族同胞的信任。”和平解放西藏在载入中国史册的大事,小平同志是一线领导者,在他看来,要获得藏族同胞的信任,尊重藏民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不住喇嘛寺,是重要的方面。在今天,我们要搞好藏区的工作,尽最大可能地尊重民众的佛教信仰,依然是不二法门。

在邓公不多的宗教论述中,两次提到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法对待宗教。一是1979年10月,邓公对英国人说,“我们建国以来历来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当然,我们也进行无神论的宣传。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像宗教这样的问题不是用行政方法能够解决的。”第二次是1980年8月,邓公对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说:“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体会邓公的意思,宗教的存在与发展有其社会与民众基础,宗教工作应该尊重宗教发展的自身规律,不能想当然地运用行政手段,也就是权力的力量,去解决宗教方面的问题。今天,仍然有人愿意运用行政手段,利用或限制一些宗教。无论是从小平同志的宗教观,还是中国宗教的社会实践看,行政手段处理宗教问题,很容易事与愿违。

邓公还十分重视宗教在提升中国国际地位中的作用。1980年4月,邓公指出“在中日人民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的历史长河中,鉴真是一位作出了重要贡献,值得永远纪念的人物”。1981年12月,小平同志提到了与梵蒂冈建交的基本原则,影响至今。

(本文2014年9月4日登载于作者博客,原文链接可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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