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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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并非可卖品 不能做交易

作者: 义工 柴恩 翻译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3年11月13日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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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他方面实在一无是处的话,你不得不欣赏下面这个女孩的诚实。有一个名为克雷格列表(译者注:一个网上大型免费分类广告网站)的网站上,一名年轻女子写道:“本人芳龄二十五,美丽绝伦、伶牙俐齿、优雅脱俗,寻觅一位年薪上五十万的男士。单身的有钱男士们都在哪里逛着呢?”

另外,这个女孩也想知道男士们是如何决定“结婚还是只是交个女友的,而我只奔结婚的。 ”她如此说。

回复当中,有一名声称符合她经济要求的男子说道,从他的角度来看,她的出价是笔很糟糕的生意。 “你所提的其实是笔很简单的交易:你出美貌,而我出钱,”他写道,“但这里有个症结:你的美貌会渐而凋谢,而我的钱会继续增多。因此,套用经济学术语,你是一项贬值资产而我是一项增值资产。 ”(哎哟! )

这就是原因,该男子解释道:“‘买下你’(即你所提出的),没有多大好处,因而我宁愿租用。因此,让我感兴趣的一笔交易就是约会,而不是婚姻。如果你同意某种“租赁协议”,请告诉我。”他以此结束了回复。

嗯,这回复让人很不爽!但很多读者认为是女孩活该,她把婚姻视为商业上的交易,将一种本该神圣的关系降格成区区一个合同,这个错误很危险。

有本好书叫《爱情与经济学》,作者是经济学者珍妮弗·罗巴克·莫尔斯,她说得很好:当谈到婚姻的时候,“使用合同用语是有误导性的,因为它破坏了慷慨和付出的基础,而这在婚姻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

莫尔斯说得很对。合同性协议是精心算计过的,你尽最大努力得到想要的。但婚姻是关乎毫无保留的给予和分享。

合同是有期限、可续签的,婚姻则是一个永恒、终身的承诺。它是关乎自我牺牲,而非自我满足。

圣经很有力地支持这个观点。基督徒们总是将婚姻视为盟约,上帝也是其中的立约方。夫妻是要放下自己的私欲,转而关注爱人的需要。但当市场上的价值标准,应用到婚姻时,传授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即,我们有权要求投资相应的回报。它们使未来的新娘和新郎们变为婚姻消费者,寻找他们能获得的最佳交易。

悲哀的是,这样想的人往往以一种可怕的婚姻收场——在其中,当妻子容貌凋谢时,丈夫就抛弃她,而当丈夫家财用尽时,妻子就离开他。

那位声称“优雅”、希望嫁给钱的女士,应该去读读《雅歌》第8章。在这章中,新郎告诉新娘说: “如果有人拿自己家里所有的财产去换取爱情,就必被藐视。”

这些经文让我们稍微瞥见一段上帝所设计的美丽的爱情和追求场景。经文清楚地表明,真正的爱情是不能买卖和租赁的,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前者或后者。

当寻找一个配偶时,我们应该寻求一位忠实的,满有信心的伴侣。如所罗门所说,他/她的“爱情比酒更美”。在这个世界上,爱情的价值超过一切财富,赛过倾城的美貌。

本文由义工翻译 原文作者Chuck Colson  阅读原文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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