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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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大三女生与上野千鹤子对话翻车谈:传统婚姻视野vs耶稣的女性主义

作者: 李道南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3年02月27日 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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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关于日本东京大学社会学学者上野千鹤子与北大三女生的对话刷屏,引起大家的热议,这些议论中往往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顶尖大学毕业的女性在对话中态度的批评,一个是顶尖大学毕业的职场女性,在传统婚姻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其坚持的传统婚姻观点与上野千鹤子之间的错位。

——这场对话很明显,上野千鹤子的女性主义立场,与北大三女生的传统婚姻定义女性的立场之间,形成一种错位,从而让对话无法深入

本文不想谈论双方的对话中的表现,只想借着婚姻与女性这一话题,聊一下基督教背景下的婚姻与女性这一话题。

无疑,在我们传统的观念中,女性的角色和社会身份是婚姻赋予的,相夫教子这一角色本身就把女性限制在婚姻中。在传统婚姻中,男性又处于主导地位,这就是所谓男权主义社会结构的必然结果。因此,婚姻定义之下的女性,必然是被男性主导的。儒家伦理的三从四德本身是为女性量身定做的社会规范和角色认知,在这一伦理之下,社会为女性角色同样没有留下些许空间。因此,一个女性一旦被休,一旦脱离了婚姻并没有生存的可能,他只能重新选择一个男人依附。

在圣经旧约中,我们看到犹太人对女性的定义仍然受到男权的影响。这一点从后世他们对上帝创造女人的解读这一点可以一窥端倪。正是在男权主导的背景下,路德才不得不在婆婆的安排下与波阿斯结合,而兄终弟及的婚姻延续同样让女性处于婚姻的被动中。给我们印象最深的,大概是那位被强奸的女孩,后来被父亲分尸,并把身体部位送给其它支派的残忍故事。

而在我们中国,婚姻定义女性的男权社会结构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在商周时代,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并存,但是父系社会已经占据主导地位,两种社会关系处于拉锯当中,而孔子所代表的儒家系统,则是父系社会不断挤压母系社会的代表。但是真正父系社会的确立是在南北朝时期。(侯旭东《汉魏六朝父系意识的成长与“宗族”问题——从北朝村民的聚居状况谈起》)而父系社会的真正成为绝对优势,则是宋明理学的确立。明代开始,女性的地位开始绝对下降,并绝对处于男权的附庸之下。典型的例子则是海瑞因为女儿接了仆人的饼而被活活饿死,这是理学“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伦理实践。在此之后,再也没有一个女性能享有武则天和李清照一样的地位了。即使满清的慈禧,也是以恪守妇道而著称。

正是在这种历史转变之下,几千年的男权社会,早已经将女性驯化为婚姻的附庸,让她们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看待自己的视角和价值认同。

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北大三女性在和上野千鹤子的对话中,为什么她们总是陷入通过婚姻来定义自我的窠臼。

女性的角色被婚姻定义,这是今天“剩女”这一概念产生的大背景和根本原因,正是因为传统观念认为,女性生下来的归宿就是婚姻,因此一个超过一定年龄还未结婚的女孩子,就是剩下来的,这一饱含贬义色彩的概念,凸显出我们对女性主义的排斥。在传统婚姻观念看来,女性主义所代表的自由、平等和独立是对传统婚姻的背叛,更是对丈夫和男权的背叛,因此这种离经叛道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是相对于传统女性角色的怪胎。

然而,女性主义也罢,女权主义也罢,是不是其概念本身就是相对于传统婚姻而存在呢?女性主义的兴起背景是工业革命的结果,大生产为社会提供更多的资源,男性不再是依靠暴力对资源的分配者,女性在社会和资源上都有更大的空间。由此可见,女性主义和女权主义不过是女性为了重新夺回已经失去了几千年的平等权力的努力而已。女性主义并不是一定反对婚姻,也不针对婚姻,甚至可以说女性主义和婚姻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女性主义关注的是女性本身,是女性在社会关系中的独立和价值实现,是男人和女人在社会中的平等。如果传统婚姻将女性定义为从属角色,这样的婚姻显然与平等和自由的女性主义所不容。因此,女性主义并不等同于不婚主义。一个女性主义者在婚姻中,更关注夫妻双方的平等以及自由的问题,而不是女性要牺牲自我,成就家庭,相夫教子。女性享有更大的独立性,享有角色的自我定义,而不是必须由婚姻赋予。

女性主义视角下,并不意味着她们对于婚姻的不尊重,而是在她们眼里婚姻和自身同样重要,只是彼此不能相互牺牲和定义,不能为了结婚而结婚,也不能为了不结婚而不结婚。你的婚姻乃至于你的独身,都是在自由和独立这一前提之下。

在教会中,传统观念分成两个阵营,一个是秉承圣经“要生养众多”的教训,女性为生养这一诫命所定义。另一阵营,则是秉承“丈夫是妻子的头”的保罗理念,将妻子作为丈夫的附属品来定义和看待。其实这两种观念,都是传统男权视角。传统教会仍然是男权主义最后的阵地。

面对独立女性和男女平等的社会变迁,教会往往产生两种态度,一种是激烈反对,他们反对女性对男性权力的僭越,通过诸如女性不能担任圣职和讲道的教条来让女性安心于讲台之下安心于男权的威权之下。一种是鸵鸟政策,采取不思考不理会的态度,以为不谈论不思考,这样的问题就不会困扰自己。

然而,在我们讨论婚姻和女性的问题时,我们往往从旧约角度出发来设定女性角色。却没有真正理解耶稣。耶稣到来的革命意义,乃至于他被钉十字架的原因,正是与当时犹太价值观念的冲突。

在福音书中,耶稣理念中的上帝不再是一个暴君,而是一个有着怜悯和公义的创造者,人信仰上帝也就不再被束缚在圣洁的律法之中。耶稣解除了人们身上沉重的轭和重担,这些重担中就包括男权主义在婚姻和社会中对女性的定义。在被抓行淫的女人那个故事中,耶稣不是遵从那群义愤填膺的文士和长老砸死她的要求,而是赦免;在马大和玛利亚姐妹之间,耶稣赞赏听道的玛利亚,而不是忙碌于家务的马大。耶稣对女性和婚姻的观点都是革命性的。

法利赛人试探耶稣的时候,讲了一个女子与七兄弟的故事,在兄死弟及的婚姻制度中,这位女子因为丈夫的去世,而嫁给了兄弟七人。在犹太文化中,女性在婚姻中的义务是生育出继承父系财产和支派地位的继承人,因此她不是作为一个独立女性而存在。马太记录他们为难耶稣的问题是:“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这位女性最终是作为这七兄弟中哪位的妻子出现在这种复杂的难题中。

耶稣跳出了这个难题,并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革命的两性关系,“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 神的大能。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马太福音 22:29-30 和合本)不婚不嫁的状态在耶稣那个时代,是一个革命的理念,因为男人不结婚可以生存,女人不结婚是无法生存的。并且一个不结婚的男人,尤其是家中长子,就不能生育继承自己的后代,显然也是不可思议的。不婚不嫁在耶稣时代是不可想象的。

但是对于不婚不嫁又不是一种强制的状态,而是一种自由选择的状态。耶稣的教导与犹太人传统精英不同,耶稣强调个人自由选择,而犹太精英则强调律法的强制。在耶稣看来,真正的虔诚是建立在自由的心灵之上,也就是诚实,而不是任何外在律法的强制之下。因此,在另一个例子中,法利赛人谈到是不是任何理由都可以休掉自己的妻子时,耶稣回答不是,真正的婚姻是彼此融合,不是谁附属谁。在这个例子中,耶稣再一次与犹太人婚姻观念产生冲突,这种冲突不惜否定摩西律法。正是在这个基础上,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 19:10 和合本)门徒的不娶,与耶稣的不娶不嫁不同,门徒是因为不能随意休妻而赌气反对耶稣才发出这样的论述。所以,在门徒和犹太人眼里,婚姻中的女性是可以被替换的对象,是可以被丈夫随意休掉可以被代替的符号。

面对门徒因为不能随意休妻倒不如结婚的论调,马太里面记录的耶稣的回答死:“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一个人在自己自由基础上的选择,都应该值得尊重。

在今天不论是争取自由和平等的女性主义,还是终身不婚的独身主义,他们都是建立在自由之上的,婚姻不再是定义女性或者男性的唯一标准。今天是多元的,人们追求自我定义,一个人可以通过很多方式来定义自己。但是传统意义上那种一方压制另一方的婚姻,显然是值得我们批判和排斥的,因为这不仅违背了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同样也违背了耶稣的理念。

婚姻不能定义任何人,如果婚姻是不自由的,一方要被另一方束缚,那么这样的婚姻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婚姻是自由的,一方尊重另一方,那么这样的婚姻是建立自由基础上的,在这基础上,那些不结婚的显然同样值得我们尊重。

不要从婚姻的角度看待两性关系,而是从耶稣的角度看,尊重每个人的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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