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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 马丁·路德与第三次启蒙论坛第4季第一讲李忠伟教授:现象学方法谈

作者: 李世光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2年01月18日 1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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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晚上,马丁·路德与第三次启蒙论坛第4季顺利开始。在第一讲中,论坛邀请了浙江大学哲学学院的李忠伟教授主讲“现象学方法谈”。

现象学是一门在现象学(内在反思)的态度下,关于纯粹体验(意识)的描述性的本质学说。李忠伟教授把今天的讲座内容分为了七大部分:现象学和本质知识、先验还原、现象学怀疑主义和方法可错论、现象学方法之本质变更、评估霍普论现象学与可错性、现象学方法可靠性的质疑、想象变更方法的可靠性。

一,现象学和本质知识

1,现象学本质主义:意识有本质(结构)或本性;现象学本质科学研究“先验纯粹意识的本质本性”;本质是使得某类对象之为其自身的必然特性。现象学本质主义,严格限制在关注是“纯粹意识”本质,而意识在此不被视为某自然类,也即单纯主观反思(或反思性内在感知)揭示的意识自身。

2,本质真理/命题和知识:

本质真理是“基于本质”而来的必然真理,“基于事物本质中的先天必然性”。其表述形式一般是:A本质上是F,或者,奠基于A的本质,A是F。如:意识本质是意向性的;想象是对不在场的对象的不具有信念设定特征的经验性表象。

关于意识结构:凡对物体的感知原则上皆可以无限开展。凡意识活动皆具有意向性。知识是有明证的真信念。如果“s回忆A”,那么“s已经感知过A”。意向性之所以是体验领域一般的本质特征,乃是因为所有体验总是以某种方式参与到意向性。意向性是完整地刻画了意识的东西,而且也正是因为它,才能同时正当地将体验流作为体验流,也作为意识统一体而刻画。

3,现象学知识、明证与方法

现象学的明证原则:关于特定类型的对象的知识,必然要求特定类型的明证。关于事实的明证与关于本质的明证是不同的。胡塞尔说:“在一个领域内可能有哪种明证类型,取决于其类别”。

本质知识需要充分与决然明证。充分性:如果对象充分地给与,就“排除了别的存在样子”,“在本质的情况下,其原初给与是充分的,而在外感知经验的对象领域则是不充分的。”决然性:“决然洞见,也即对本质或者本质事态的洞见”,决然明证的显著特点是,不仅仅是对在其中明见的事物或事态的一般存在确定性,而且通过批判性反思同时揭示了其不存在的不可想象性;也即它预先就排除了任何可想象的怀疑。

关于本质/本质(必然)真理的知识,需要决然的、充分的明证加以证成。而获取现象学知识,以及获取相关明证,自然也需要“认知方法”。胡塞尔给出的方法是:自由想象中进行本质变更而最终获得对事物本质结构,或关于本质结构的本质真理的终极性明证(也即获得本质的直观/对本质命题的真理的洞见)。

本质直观、证据和解释

当你问:“你怎么知道你直观到了A的本质?”。我知道A本质上是F,因为我直观到了A的本质,正如我现在看到了桌子上的杯子是白色的。对于感官知识,可以回答“因为我看到杯子是白色的”。因为感知及其可靠性是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这有进化论和日常行为作为保障。

二,先验还原

对我们所关心的事情,用现象学方法进行“预处理”,处理成为现象学研究的现象以后加以反思。这种现象学方法的预处理,就是先验还原。

类比:

1,语言学还原:关于任何主题的哲学研究,必须要通过对语言的分析。
2,科学经验还原:对任何主题的经验科学研究,必须通过经验验证,悬置任何宗教、哲学、美学的因素。

简单说现象学还原:

为研究关系的主题,需要采取特定视角。现象学还原要:进行态度悬置,从自然态度到先验态度;认知视角选取和限定,仅关注意识之为意识显现的样子;展现普遍意义,从该视角出发,仍然可以研究所有哲学话题。

还原的双重含义:取消与回到:取消自然态度及其实存设定;回到(纯粹)意识体验及其中显现的现象。

(一)消除自然态度及其实存设定

所有朴素的意识行为中,都渗透了自然态度的总设定。我不断发现一个面对我而存在的时空现实,我自己以及一切其中存在着的和以同样的方式与其相关的人,都属于此实存。实存这个词语已经表明,我发现它作为事实存在者而存在,并假定它既对我呈现又作为事实存在者而呈现。按照这个一般设定这个世界是事实永远存在的世界。

对形而上学和科学中的实在设定的普遍悬置

形而上学和科学所描绘的世界以及自我的实在性并不明证,而是经过抽象化的。胡塞尔要对世界的存在信念进行排除或将存在设定置入括号。胡塞尔所要求的,是全局性的、普遍的悬搁。这就要求我们先对这个世界整体及其中的对象保持距离,陌生化,要先悬置科学、常识、宣教所设定的实存的样子。

(二)回到(纯粹)意识体验及其中显现的现象

虽然现象学还原排除一切包含物、生物、人、我们自己在内的整个世界,但“纯粹意识”与作为意识对应物的现象对象仍然作为剩余物保留下来。

注意:“对象仍然在现象学的视域内,但是却仅仅被当做是朝意识显现的现象,没有任何本体论地位。被置入括号者并未从现象学的黑板上被抹消,而只是被加上了括号,因此被提供了一个标记。然而有了这个标记之后,它就位于主要的研究主题范围之内了。”

先验还原之后,仍然有三种重要的东西留存,就是纯粹体验、作为现象的意识相关物、纯粹自我——仅仅是作为意识的承载者意义上的自我。

三,现象学怀疑主义和方法可错论

1,现象学怀疑主义:质疑现象学知识的可能性,认为现象学关于意识的本质的知识是不可能的。

2,现象学知识与可错论:关于现象学知识,也即对关于意识的本质必然的命题的知识,胡塞尔有时候也会陷入有张力的处境中,而这可以被称为可错性谜题。一方面,现象学要求对意识的本质进行直观,而且认为本质可以在直观中直接、明证和自身给与出来,现象学知识具有很高程度的认知辩护。另外一方面,胡塞尔自己也承认,现象学家在开展的现象学研究是很困难的,经常会犯错。而且似乎很少有为现象学家所公认的现象学本质命题。胡塞尔自己也说:“即便是呈现为决然的明证,也能被揭示为是错觉。”

3,皮尔士论三种可错性:Susan Haack曾经区分皮尔士论述过三种可错性:认知主体可错性、认知方法可错性、认知对象不确定性。

现象学方法可错吗?如果可错,是否意味着不可靠?现象学方法可错论是否会坍缩到现象学怀疑论呢?

4,可错论与怀疑论

霍普之所以倾向拒斥现象学方法可错性,大体可能是因为担心现象学方法可错性会滑入现象学怀疑论,否定任何现象学本质知识的可能性。迄今为止,对现象学知识的辩护,以及对现象学怀疑论的反驳,主要集中在辩护胡塞尔的现象学反思的方法,认为丹尼特等人攻击的是稻草人,现象学反思方法不是所谓内省的方法,这是胡塞尔本人就已经明确区分过的。

本报告将集中在阐明和辩护自由想象中的本质变更方法,并论证,即使该现象学方法是可错的,但这并不会像霍普所担心的那样,会导致怀疑论。现象学方法是可靠的,仍然可以产出相当的现象学知识。

四,现象学方法之本质变更

1,想象变更和本质直观:初步描述

让事实作为范例;范例引导我们在纯粹想象中对其进行转换,形成诸多想象对象;想象对象中共同的不变元素出现并被把握;最后这些相似/相同的共同要素,被积极地抽象化地把握为该类对象的本质性要素。

2,想象实验或想象变更:纲领性表述

它取决于将经验到或想象到的对象变换为任意的例子,该事例获得了某种引导性的范例的特征,它是产生开放性的无穷的变样的杂多的起点,也即它取决于变更。换言之,我们让事实作为范例而引导我们在纯粹想象中对其进行转换。我们任意地产生变样,它们和该变更过程自身那样都以任意这种主观性的体验样态而出现。在某种元例,如某事物的自由变更中,某种不变项必然作为必然和普遍的形式保留下来,离开该形式,此物作为此类事物,作为此类事物的事例,将会是无法想象的。对本质的积极把握,我们将目光积极地投向那必然不变的东西,它给与所有任意想象的案例以必然的界限,没有这个本质,该对象将不能被直观地想象为该对象。

想象变更与几何学方法

几何学家在其研究思考中主要更多地是在想象中进行的,而非通过对图画和模型的感知。在想象中,他自然必须努力获得清楚的直观,这是图画和模型能清楚给与的。然而在真实的图画和模型中他会被束缚住,但在想象中他有无可比拟的自由,能够任意的将其想象的形状重新构型,能够审视连续的变样的可能的构型,能够产生无数的新形状;这种自由,向他敞开门径,使它可以通达本质可能性及其无限的本质知识的视域的广度。而对于现象学家,要处理的是被还原的体验及其本质地属于它的相关物,最一般地而言,情况并不不同。

完美方法和非完美方法

1,完美方法:步骤确定、结果可检验、检验方式确定、改进方法明确。例如一般的实验规程。
2,非完美方法:想象变更方法的每个步骤确定吗?结果可检验吗?等等。

五,评估霍普论现象学与可错性

1,霍普的解释:易错的现象学家和可靠的现象学方法——霍普区分了方法可错性和主体可错性。

只是霍普对于可错性的解释似乎有些过于简单了。霍普认为,他通过主体可错性成功地解释了现象学谬误的可能性,同时为现象学研究提供的知识的高度确定性作出了辩护。但是,“我当然还没有证明现象学反思方法实际上是一种获得关于意识的体验经验的本质特征的良好方法;只是证明了即使该方法是好的,是与现象学是困难的,而且该学科中有许多争议和相反意见,这些事实是兼容的。”霍普对现象学错误可能性的解释,主要是基于他将可错性区分为主体可错性和方法可错性。这种解释太简便了,人类认知活动几乎都是可错的,即便不是“极端可错”的。

归咎方式单一性的可疑

霍普将现象学错误的可能性主要归咎于主体可错性,暗示出现象学方法在提供确定的现象学知识方面有很高的辩护度。此外,任何科学的方法的设计,都得考虑其主要使用者的认知构造和能力,否则甚至不是合格的认知方法,更不用谈是否可错不可错了,因为不错不可错总是对谁而言可错。

2,主体可错性和方法可错性的定义方式

方法可错性:认知方法就是其本性,就是主体相对的,因此规定任何认知方法是否可错,不仅要限定其应对主题,还要考虑其典型使用者的认知架构和能力。相对任何认知方法而言,对于其所规定的心灵活动,我可以说:“我执行了啊,但是我没有得到任何东西”。或者这种对方法可错性的刻画,预设的使用者是理想主体。

3,主体可错性蕴含现象学方法的方法可错性

主体可错性指的是主体在执行方法M时,是很难执行,并达成确定的认知结果。问题在于,现象学方法本身,无论是先验还原,还是想象变更,都是可错的主体设计的方法,而且方法本身就需要蕴藏着现象学主体给出的本质命题和现象学洞见。

然而这些洞见都是可错的主体(初步)得出的,并用来打造了现象学方法。既然这样,我们似乎就有理由怀疑,因为主体可错性,现象学方法自身就有了方法可错性。

六,现象学方法可靠性的质疑:探究困境和归纳问题

1,探究困境:美诺问到:“苏格拉底,对你不知道的事情,怎么能探究呢?在你所不知道的事情中,你将提议对什么进行探究呢?即使你真的碰到那个事物,又如何知道那是你之前不知道的事情呢?”

如果想象变更没有或无需本质知识介入,但这样很难解释,想象变更的各个阶段如何能够运作。而如果想象变更有而且需要本质知识的介入,但这样就会陷入循环,因为想象变更的目的,恰好是寻求本质知识。

预设潜在本质知识不能解决探究悖论

因而,当我们在分明的行为中,感知性地或者想象性地指向蓝色对象,使得一般性的蓝色直观化时,这里并没有什么循环。我们总是已经有关于一般概念的含混的表象,然而这个表象还不是直观地阐明了的概念。我们甚至迷一般地位于这样的处境中,即在关于对象自身的含混的前知中而感知,这种能力以某种方式取决于“人类心灵的幽暗之深处”,而且它取决于我们获得概念功能的方式,对于将给定的感性材料进行综合性的统一化而形成感知对象,这些概念功能是必须的。

可问题是,理性主义预设对本质的前理解,最终会陷入探究循环,未能成功解决关于本质的探究悖论。

2,归纳问题:对本质变更的经验主义解释

对本质的构成或对本质的知识,与对经验性的类型的知识,是连续的,故而两者之间只有程度之分,而无绝对区分。Levin(1968)认为:“本质变更,包括其最终的本质直观,并不想胡塞尔所认为的那样,是与经验归纳极端不同的。”以及“尽管理念直观与归纳有诸多重要不同,但仍然是连续的。它表象的是已然运作的归纳性质的类型的更为严格的阐明本质意识起源于实在性,而且建立与其给定的类型化的资源中。

本质变更与归纳的连续性

如果说归纳是从实际的案例中得出经验性一般性的规则和类型,那么本质变更,也是从经验性事例开始,受到经验性类型引导,而且也是从有限的想象事例中,试图得出一般性的,但适用于所有可能事例的本质性规则,获得对本质的洞见。正是这样,本质变更与归纳是连续的,而且是不充分的,也不能声称具有绝对性。

七,想象变更方法的可靠性

1,自由想象机制的可靠性

当想象运作适当,而且认知环境正常时,它根据主体设想和预期的模型的可能样子,生成的所有或大部分虚构事例,和模型属于同一类型。将感知与自由想象做类比:通常情况下,人类无需知道事物的本质,可以仅根据过去对该事物的经验,基于相似性就能够可靠地辨识出大部分与该事物一类的对象。

2,想象实验的控制性和任意性

想象变更机制控制某类型对象测试变元。如果X本质上是F,那么这将对无限可能的X的事例都适用,故而仅仅有限的想象性案例具有F特征,并不能证成F就是X的本质特征。可以通过想象实验中操纵想象对象Xs,并从中剥离F,看X还能保持为X吗?

想象在生成虚构事例时时自由任意的。就是在可能对象的空间中任意、随机取样,而这样是为了保证生成的想象案例,具有相对所有可能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这样,足够的想象性对象中抽取的共同特征,才能代表开放无限的可能对象的一般特征。这与经验性的随机取样对形成一般性经验论断的过程也有相似之处。

任意生成案例的无限开放性

想象生成无限案例是不可能的,证据搜集也有停止的时候。停止的标准是,出现如下的意识:“我还可以继续想象性的生成事例,但它们也会与此前生成的案例本质上相似。”对开放无限的对象的流形的意识,实际上是对所有未生成但可能生成的想象事例也都是F的意识,这样是形成了X本质上是F的必要明证。

3,相似特征提取的可靠性

想象生成事例的任意性,以及生成事例的无限开放性,因而可以形成对特定类型对象的无限可能变项的随机取样,并形成任何随机抽取的事例也将具有特定相似特性的意识。这样一来,使得相似性提取和综合的模块,在不预设对特定类型对象的本质有所了解的情况下,成为对所有可能事例的恒定特性的可靠追踪机制。

4,突现的明证本质洞见   

抽象本质认定是奠基在前三个阶段的,其主要任务,是将前面产生的诸相似特性的统一性,归结为单一而普遍的共相,也即本质。如果前述阶段是可靠的,那么抽象本质的认定机制,也将是可靠的对本质的认知的机制。

结论:为可靠性和可错性辩护

想象变更方法可错论

在相似的想象性案例的相似结构的抽取中,并不运用归纳之外的任何能力。虽然有一个“我可以如此这样,形成无穷的想象案例也如此”的意识,但这种意识虽然有一定的理性优越性,但与归纳并不是极端分离的,而同样也是不充分、不绝对的。

想象变更(前两阶段)与终极的本质直观,是连续性的,前者和后者构成一个整体的本质变更方法,想象变更对本质直观是提供证据的过程,故而是辩护性的成分,而非仅仅是解释性的成分。正是因为想象变更本身是归纳性的,而且对本质直观方法是构成性的,而非分离的不同过程,故而本质直观最后与归纳方法只有程度区别,而无截然区分。显然,这种方法不是不可错的,即使严格执行,也不能一劳永逸地获得不可错的哲学洞见。因为该方法使用了一些该方法的原型活的的洞见,故而该方法又是双重可错的。

为可错性辩护

对于求知的有限认知主体,任何有价值的认知,都应该伴随可错的认知风险。可错性是任何严肃和科学的研究都具有的特征。可错性意味着获得有价值认知的可能性,以及纠错的可能性。可错性意味着现象学或者哲学实际上是可以通过合作而改进认知的科学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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