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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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问答|基督徒该不该送礼?

作者: 舒华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2年01月10日 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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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在中国流行的社会风俗中,送礼给他人意为表示感谢的意思,有求人办事通融的诉求,也有祈求得到原谅的目的等等。

基督徒可以送礼物给他人吗?这是很多基督徒都会问到的一个问题。笔者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知道神是怎样的一位,圣经是如何说的,我们送礼的动机是否与神的旨意吻合,关注这几点尤为重要。

【箴言书4:23】你要保守你的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由心发出。

基督徒可以送的礼

其实,基督徒是可以送礼物给他人的,如果你是带着出于感恩、祝贺、安慰的动机送礼物是蒙神喜悦的。如果你心里没夹带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希望对方为你破坏规矩的动机,那这样是可以送礼物给别人的。

有三大类型的礼物:

第一类:是礼尚往来的礼

人因为自己得到了他人的恩惠和帮助。往往日后会送一个礼物回应对方的爱,以表示感谢。在旧约中能找出大量的这样送礼的经文和事例。这些礼物可以公开地、光明正大的送,其目的也不是为自己谋私利。但这些经文不能作为送礼的依据,只是一种文化性的表达。

第二类:笼统性的送礼动机

比如,有人引用“凡事我都可行”来支持可以送礼的。理由是,既然凡事都可行,那么“凡事”就应该包括送礼也行;有人引用“向什么人,我就做什么人”,意思是说,向喜欢收受贿赂的人我就可以送他贿赂。还有人引用“要灵巧的像蛇”来支持可以送礼,意思是说,送礼办成事这就是很灵巧的作法呀……

但基督徒不可忘记,无论引用什么经文,必定不能与圣经其他任何经文相冲突。所以,刚才引用的那些经文至少是必须以不违反真理为前提的。也就是说,什么都可以做,但是不包括犯罪的事。向什么人就做什么人,绝不能说向小偷我就做小偷,向淫妇我就做淫妇。灵巧的像蛇,但是,不能灵巧到犯罪的领域里。

同样道理,我们现在要证明的问题就是送礼是否属于犯罪的问题。我们无法用还没有被证明的结论作为自己做事情论据。所以,这些笼统性的经文不能作为支持送礼不是犯罪的依据。

第三类是旧约圣经中个别送礼的事例。

比如,法老给亚伯拉罕送礼、雅各给以扫送礼、雅各的儿子们给约瑟送礼、非利士人送还约柜时给以色列送礼、亚比该给大卫送礼等等。其中雅各的儿子们给约瑟送礼和亚比该给大卫送礼,从表面看上去,还真的是低位者给有权者送的礼。可是,仔细分析一下就发现,这些送礼都是含有赔罪性的送礼,与我们想要证明的那种,也就是与今天中国社会那种含有行贿性质的送礼不同。圣经中的这些送礼,他们都可以公开的送,不用避讳人,若是路上别人问起来,他们就明说这是给谁谁送的礼物。这些礼物都是可以在光明做的事情。

所以,他们也并没有把大量的礼物先兑换最不易被别人发现的黄金,然后藏在怀里,偷偷地只送给有特权办事的人。圣经说,基督徒是光明的子女,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在光明中坦坦荡荡。若是偷偷摸摸怕见光的,那一定是属乎黑暗的。因此,这些经文也不能作为圣经支持送礼的依据。基督徒不应该暗中送含有贿赂性质的礼,我们能从圣经中找到直接经文依据。

圣经新约有一个清楚的榜样:【徒24:26】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所以屡次叫他来,和他谈论。

保罗在腓力斯巡抚手下坐监,这完全是不合理的事,保罗既没有触犯罗马法律,也没有触犯犹太人的律法,纯粹是遭到犹太那些宗教领袖们的迫害。刚好腓力斯又是个贪官。如果说,保罗为了能早日出监,主动向腓力斯去行贿是不应该的。可是,保罗和当时的弟兄姊妹却都选择了坚决不送这个礼。宁可保罗继续坐牢,并且最后被押解到罗马受审、坐牢。

有人担心,在中国这个环境里若不送礼就寸步难行。其实这是很夸张的想法,人的心也是不正直,他就越想打擦边球,甚至为了个人利益也想跟世人一样去做弄虚作假的事情。一个人这种事情做得越多,他就会对送礼能办成事、不送礼办不成事的体会越深。这人的灵性的眼目也会昏暗,越发远离神,不再依靠神来生活了。

生活中我们经常还会遇到有一类情况,令我们觉得若不送礼我们就会吃亏。有权力者可以光明正大的把有限的机会给那些暗中给他送礼的人,表面上看还不违反任何程序规则。遇到这类情况,我们就凭信心交托给神。

【诗37:5】当将你的事交托耶和华,并倚靠他,他就必成全。

对神的信心不应该只是停留在口头的表达,关键是神要看我们在事情临到的时候,我们是不是真的信他、依靠他。不靠自己的小聪明、不靠不认识神的人所采取的那些黑暗中贿赂的手段。若我们只凭着信心交托神,神就必定会给我们成全最好的结果,凡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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