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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丨教会如何给与婚姻中的个体关怀与辅导?

作者: 李道南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2年01月20日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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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约里记录了他玛与公公犹大乱伦的故事。犹大为自己的大儿子珥娶了妻子他玛,但是珥很快就死了。按照犹太人的传统,哥哥死了,如果没有后代,那么弟弟就要和寡嫂结婚,生下的第一个男孩子继承哥哥的遗产,立在哥哥名下。因此,按照这个规矩,弟弟俄南就要与他玛结婚。但是俄南大概对嫂子没有好感,或者心里另有他人,也可能不满意自己生的孩子不归在自己名下的原因,而不愿意与嫂子同房。悲剧的是,没过多久,俄南也死了。

犹大现在就剩下一个孩子了,那就是小儿子示拉。犹大此时的心情,大概类似我们传统文化的心理,把他玛视为克夫之星,从而不愿意自己的小儿子与他玛成婚生育。

在犹太社会这样的游牧文化中,一个女人一旦失去了丈夫,是无法生存的。因此,路得的婆婆拿俄米才想方设法让路得与波阿斯结婚。眼看到了成婚的年龄,公公却没有安排示拉与自己结婚的意思,因此,他玛不得不出此下策,伪装成妓女与公公发生关系,以生育后代。

他玛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一个女人在婚姻中的遭遇,她必须依靠婚姻生存,而婚姻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生育,如果没有生育孩子,她同样会遇到生存的危机。因此,个体只是婚姻这一制度中的符号,没有太多的个人空间。

本文不讨论女人在犹太婚姻中的地位,也不讨论犹大的个人品行问题。笔者只想在这里讨论一下婚姻制度与婚姻制度中个人之间的矛盾张力。

丈夫死了,丈夫的弟弟有责任和义务来为哥哥生育后代,这是为了保存哥哥的名分以及名分下的财产。因此,这条制度设计的初衷不是为了保护死了丈夫的寡妇,而是为了保存男性死者的地位和财产问题。

这种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犹太社会的稳定,防止因为男性死亡而带来财富的重组,从而带来社会混乱。

因此,他玛在丈夫死了之后,与俄南同房;在俄南死了之后,又不得不等待数年后示拉的成年;最后不得不与公公同房以生育后代。

这一为了社会稳定而设计的制度中,个人的感受是不被考虑的。他玛的感受、他玛的幸福,俄南的意愿、俄南的幸福,这些个人的感觉统统不在这项制度中。

同样的事情,在福音书中也可以看到。一位行淫被捉的女人,被一群法利赛人和文士带到耶稣面前,问耶稣是不是要把她砸死。的确按照犹太律法的规定,这样的人是应该被砸死的。但这个事件中,这位被众人围在中间的女人,却没有人考虑。她是被强暴的吗?是被诱惑或者被欺骗的吗?还是处于无奈,为了生存而不得已而为之?显然,在作为社会控制手段,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层面来说,个人感受都是不被计算在内的。这也是个体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张力所在。

那么回到婚姻。上帝在旧约创世纪中所设立的婚姻,显然不是一种制度。它不是两个个体的结合,而是两个本属于一体的人重新回归一体。因为,结婚的前提是女人是从男人身上的肋骨所造的,不是创造的两个不相干的人,最后结婚成为一体。

显然,在上帝的婚姻创造中,他考虑的是个人感受。“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 2:22-24)”

夫妻双方要像对待自己的身体一样对待对方。同时夫妻二人要独立于父母,成为独立的单位。显然这样的设计,并未过多的承载社会稳定的重任。

但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社会逐渐复杂,怎样维护社会稳定,就成为统治者或者管理者设定规则时首先要考虑的内容。

正是在这样的考量之下,上帝所设定的婚姻,才逐渐不再关注其中的幸福,而只着眼于稳定社会的层面。我们才能看到他玛、俄南、犹大的悲剧所在,也能感受到那位被人群围在中间女人的心态,更能知道耶稣那句“没有犯罪的可以扔第一块石头”所包含的浓浓爱意。

正是出于教会稳定的考量,教会普遍禁止离婚,视离婚为洪水猛兽。除此之外,严格限制信徒的婚姻对象,将不同信仰为教会带来的不稳定,等同于个人对上帝的忠诚上去。

显然禁止离婚、对离婚的排斥,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对于挽救那些可以修复的婚姻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如果一刀切的禁止一切离婚,而不考虑婚姻中个体的幸福,显然这种不准离婚的规定也同样是教条化的恶魔。

与其强硬规定不准离婚、变得教条化,不如多考虑婚姻中的个体,给与他们相应的辅导和关怀,让他们理性和负责人的选择更好。与其在婚姻里维护痛苦的名分,不如在信仰里作出诚实的选择。

今天与离婚问题同样重要的是单身群体问题。对于社会来说,单身群体是游离在社会单位之外的不稳定因素,个体必须回到家庭这一基本社会单位中,以此减弱个人活动的不确定性,从而增加社会的稳定性。

今天的个体已经与犹大社会时期,甚至与耶稣时期有了很大不同,个人生存的空间更大,甚至是更好。在这样社会空间下生存的个体,如果还用犹太社会的规范来规制,显然已经不再合适。因此面对单身群体,单纯以否定的方式来对待,是不能让他们走进婚姻,也不能让他们在婚姻中获得幸福的。

对于单身状态与离婚,仅仅围追堵截的方式,并不能带来状况的改善,也不能获得大家的认同。因此,对于个体幸福感受忽略的制度设计而言,当下我们应该做的则是在社会与个体的制度冲突中,更多体谅个体的感受,他们在婚姻中的幸福,在婚姻中的不幸,个体单身状态下的生活等等状况。只有如此,才能在制度与个体中间取得平衡,在平衡中采取对的对策,带来好的效果。

耶稣说“你们谁没有罪就可以扔第一块石头”,教会管理应该站在与信徒平等的角度,多考虑信徒的个人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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