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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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活动≠做好事 若混淆二者对社会发展十分危险!

作者: 李道南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8年08月09日 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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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与一位青年团契带领人聊起志愿活动参与问题,被问及他团契成员志愿活动参与情况时,他告诉我参与意愿并不是很高,曾经参与过一场敬老院陪老人聊天的活动,但发现被利用了。

情况是这样的,当时组织者是某机关单位的师姐,活动资金也是机关单位的拨款,但是参与活动的团契志愿者成员却没有得到一分钱,所以在这位团契领袖看来,这位师姐是为了自己的政绩,拍了照片,然后利用了他们的廉价劳动力,完成了自己的任务。这可能是他们团契参加的为数不多的一次志愿活动。

究竟是不是被利用?志愿者是不是应该分享志愿活动的资金?

我想我们传统观念混淆了志愿活动和做好事之间的界限。

志愿者活动并不是单纯的做好事。志愿活动需要组织,策划,运作,每一项都需要成本支出,志愿者活动或者公益活动本身是需要资金支持的,那些专职的组织和策划者也是需要劳动报酬的,国家法律规定,公益资金的一定比例作为专职人员的劳动报酬。

而单纯的做好事,则是不要报酬,就是自己的甘愿付出。

将做好事与公益志愿活动混淆,甚至取代,这对社会是件十分危险的事。

《吕氏春秋·先识览·察微篇》讲了一个子贡赎人的故事。鲁国有个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别的国家看到遭遇不幸,沦落为奴的本国同胞,只要能将这位落难同胞赎回,帮助他恢复自由之身,回国后会得到鲁国政府的奖励和补偿。孔子的学生子贡在将人赎回后,拒绝了鲁国的补偿和奖励。孔子知道后非常生气,说“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意思是说,子贡啊你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而他另一个学生子路在将一位落水者救上岸之后接受了对方一头牛作为酬谢,孔子知道之后很开心,说“鲁人必拯溺者矣。”意思是鲁国人看到有溺水的一定会去救,那些落水的鲁国人有救了。

诚然,子贡赎回本国同胞而不要奖励和补偿,达到了一个道德高度,这样的好人好事实在是要大加表扬,应该送个锦旗或者颁发荣誉称号什么的,为什么孔子还不高兴呢?难道孔子赞成见利忘义吗?

子贡的行为固然代表道德高度,但是这种道德高度是需要成本付出的。子贡可能是个财主,赎回在他国为奴的同胞对他来说都是小钱,他完全可以不要政府的补偿和奖励。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子贡一样,拥有那么多的经济实力,子贡也不能成为一个专业赎人者,拿自己的财产去赎回所有的为奴同胞,所以当子贡拒绝了补偿和奖励之后,赎回同胞由一个给予同胞自由的普通事件,变成了一个道德事件,或者换句话说一件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件变成了好人好事的道德高度。之后如果有人再赎回同胞而收下奖励和补偿,是不是和子贡相比就显得见利忘义呢,此时这已经不是一件好事而是一件值得道德谴责的事了。所以孔子说,那些在外国为奴的同胞可能就没有希望了。因为那些不是那么有钱的人,可能赎回一个同胞就倾家荡产了,那么谁还会做这样的事呢?

做好事需要成本,如果这个成本也需要这位做好事的人承担,那么这个好事将无法复制,无法在社会上漫延。所以当子路接受一头牛的酬谢时,孔子说鲁国落水者有救了。

在义和利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只有那种为了利而不择手段的有利无义的行为才是要谴责的,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利是义的必然保证,没有一定的利可能就不能保证义在实施。义利之辨在儒家学说中是个很大的问题。

回到今天的公益活动中,单纯的个人做好事和组织起来的社会公益活动相比,前者显然不及后者。一场公益活动的策划,争取资金,组织,培训等前期活动,需要大量的时间付出,所以这显然不是一个做好事的个人能承担的。因此那些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是要付出成本的,公益活动本身也是要付出成本的。这些成本是公益活动组织者无法承担的。而对于志愿者是不是需要分享其间的资金,这个另当别论了。志愿者本身付出的时间成本是志愿者自己可以承担的,一个星期只要几个小时,对于志愿者来说不构成负担,而对于几乎要全职的志愿活动的组织者来说,他们则需要工资和报酬。同时社会机构中越来越多的机构将参与志愿活动作为评选单位优秀员工或者晋升的参考条件,这也是对志愿参与者一种奖励和补偿。

当然,我们必须明白,义利之辨中,一定的利是保证义的前提,此时利对义丝毫没有损害。志愿组织者在策划组织志愿活动中所拿到的报酬也丝毫不损害他的志愿精神和志愿付出,他的志愿活动依然是值得称赞的行为。

耶稣说做工的得工价这本是天然的,不论教会还是公益组织,都不是道德的高地。

不要以为我做牧师不要工资就是显得自己多么风高亮节,做了公益不要钱就显得自己道德多么高尚,我们不要忘记一切的判断在上帝手上。

耶稣说要用心灵和诚实敬拜上帝,同样我们在公益中是不是用心灵和诚实去做呢?

当然,公益活动中有腐败,有贪污,有为了名誉而走过场者,在教会也有为了拍照片而偶尔去麻风病院的牧师,但是任何的腐败利益驱动都丝毫不能损伤公益活动本身的价值。

传统教会对志愿活动的理解还停留在做好事的阶段,一般传统的社会公益参与项目就是捡垃圾和到敬老院,但是现在道路和公共广场的清洁工作一般承包给保洁公司,所以垃圾减少,甚至到了无垃圾可拣的境况,敬老院也有专门的护理机构,教会成员过去显得非常业余。

当传统的社会参与项目终止,那么那些需要专业知识和技术以及需要付出成本的社会公益项目,传统教会大多不愿涉及。所以在汶川地震与那些专业救援团队相对照的是那些基督教的低技术含量粗暴传教者。

本文不针对任何一个教会或者团契,也不针对个人,教会在今天的社会参与中已经付出很多努力,但是依然有很多观念值得我们反思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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