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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教会是否需要按立牧师长老?

作者: 闻毅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7年12月12日 0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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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师”、“长老”这些神圣的职称在圣经中神早已藉使徒设立 (弗4:11、多1:5)。在历史上,有些地方的教会有这些职分的设立,而有些地方的教会只有这种职分的工作,却没有这种职分的称谓。

在当代,中国的“三自”教会及大城市的一些大教会, 可能都有这些圣职的设立,而唯独农村家庭教会大多没有圣职职称的设立,这固然是受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例如环境方面受政治的打压,使家庭教会不宜在世面上张扬,只能在地下悄悄生存,因此,领袖与平信徒没有称谓上的分别,大家都是弟兄姊妹,使局外人不易掌握内部情况;再者是师资方面的问题,家庭教会师资力量相对薄弱,许多传道人基础文化水平较低,又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只不过是自己读了一点圣经,就做起传道人了。如果按立牧师,莫说生命素质如何,就说文化素质,许多人恐怕很难达到既定标准。第三是家庭教会平信徒与同工之间绝对的平等关系及团契宗派之间不相往来的相对的对立关系,几乎使现今的家庭教会呈现“权力真空”的局面,大家平起平坐,谁愿意俯首接受他人的按立分派呢?好像现在任何一位德高望重的领袖都不能使所有宗派团体就范顺服,纵然被人按立,也不可能被他人承认。第四可能就是经济问题了,由于许多家庭教会的经济管理不透明,甚至就没有经济与管理。牧师与长老,顾名思义,就是全职服事神的人,没有经济支持,拿什么去供养牧师长老呢?所以就干脆不要按立,大家都是义工,有条件的就服事,没条件的,就去打工养家糊口。

以上这些可能就是今天家庭教会没有按立牧师长老的客观原因,另有一个主观因素就是一些家庭教会的领袖对于圣经真理的理解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那就是使徒行传20:28节的经文,他们说,我们做监督做牧师是圣灵所立,人手按立的,都是人的意思,我们不接受。

他们不明白,设立监督岂不是圣经明文吩咐的吗?圣灵难道不是透过人的手印证神的工作吗?

近些年来,对于家庭教会的转型问题已成为牧者讨论的话题,但怎样个转法,转向什么形体,牧者们却始终未能拿出一个成熟的方案来。因为教会是神的教会,仆人们是不可能为神的家设计出什么蓝图。(前边说圣灵透过人的手印证神的工作,现在又自己打自己脸)此前笔者写了一系列关于家庭教会的文章,对于家庭教会的许多问题提出一些思考与建议,至于教会在现今形势下如何运行发展,完全在乎元首基督的旨意定夺。

笔者认为,家庭教会可以按照圣经的标准设立监督牧者,这是家庭教会转型的主要步骤。但重要的是要看,在按立牧师长老的过程中,执行按立的人与被按立的人是否符合属灵的条件。执行按立的领袖是否信仰纯正德高望重?是否具有神所赐的属灵权威?被按立的人是否符合圣经的条件?是否被他所在教会的信徒认可接纳?总之,按立只是一个象征性的仪式,像圣经中的割礼洗礼一样,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3:29)否则,这种按立就成为多余的宗教仪式了。

按立牧师与长老的教会,首先需要完成成型的过渡阶段,各项行政管理层次分明,建制有序。包括经济管理、同工培训、诗班训练、差传布道、看顾救济孤寡病人等事工。或者该教会的领袖在被按立之前就应带领会众治理教会,不然的话,纵然是被按立,也不可能在教会中发挥多大作用。

如果将教会比作国家的话,那么长老扮演的就是国王的角色,主管行政工作,带领百姓治理国家,使百姓能过上平安幸福的生活;牧师扮演的是先知的角色,向国王(长老)、百姓传达神的圣言,使百姓明白真理,不偏离正道,协助国王(长老)管理国家。国王(长老)如果不行真理,先知(牧师)有权用主的道责备他,如果他犯罪重大,并不悔改,牧师可以发动会众废除他的长老职分;反过来,牧师也是一样。

牧师与长老在恩赐上相互配搭,工作上相互支持,权力上相互制约。二者只是恩赐有别,权力无分。牧师负责属灵建造、讲解圣经、牧养信徒、培训同工、传扬福音;长老负责行政管理,比如经济管理、教堂建设、贫病看顾等,使牧师可以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4)。

家庭教会若能按着圣经的标准按立牧者,不但可以提升领袖的责任心使命感,使之负起带领会众之责,具有责无旁贷的督促作用,而且还可增加会众对牧者的尊重与爱戴,有了牧师与长老的职称,对会众有需要顺服权柄的约束,使之感到顺服神所设立的牧者就是顺服神,以便加强教会的向心力及凝聚力,使领袖与会众可以同心合意兴旺福音。

家庭教会设立牧者是件好事,但是在操作起来需要谨慎,因为它需要客观条件的许可与一群生命程度老练的信徒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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