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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律法主义教导十一奉献的误区及其矫正

作者: 严以勒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7年09月20日 1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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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教会里“十一奉献”可谓是一个专有名词,是一个用来检验信徒敬虔程度的重要指标。

很多弟兄姐妹们也许对这样的场景并不陌生,传道人在讲台上气势磅礴地大谈十一奉献的意义,引用很多旧约经文竭力论证十一奉献的各种神圣性,然后在此基础上趁热打铁,强调信徒不做十一奉献的严重后果,做不到十一奉献就等于是偷窃上帝,是大大的犯罪等等。其口吻之严厉、语气之激烈可谓前所未有,甚至潜藏着恐吓和胁迫。

这个时候,往往是这家教会最近遇到了财务危机,或者是要开设其它需要金钱的宗教项目,而不用此法似乎就难以敲醒“麻木”的信众。而经此激昂愤慨连哄带吓地动员,底下的听众听了可能会有相应的行动,教会的奉献款也许真的会有一个明显的增加。但听了这种讲道的信徒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们掏腰包其实并不是出于主爱的催促,而是出于某种压力甚至恐惧,并且只是为尽到某种宗教义务而已,因此也无助于他们和神关系的亲近。

笔者这些年来在多个教会多种场合听过这类有关十一奉献的讲道不在少数,像上面的场景也有亲身的经历,总结起来一句话,传统教会好讲十一奉献,却是以律法主义的方式向信徒灌输十一奉献的道理。笔者并非反对十一奉献,但深切地看到律法主义式传讲十一奉献造成的误区多多。

传统教会传讲十一奉献的道基本上是建基在旧约圣经的一些经文之上,并且忽略了这些旧约经文的历史处境,而且和耶稣基督及其成就的救赎工作似乎完全无关。因此注定了这样的讲道成了一种道德主义式的说教和律法主义式的施压甚或胁迫。不仅如此,在这里还很容易就把十一奉献变成一种神圣化的诫命而强行套在信徒的头上,既然是诫命,信徒就绝不能说半个“不”字,必须完全地无条件地履行。

其实从旧约看,十一奉献确实是耶和华神颁布给以色列民的一种民事律法,用来帮扶脱产的利未人和生活困难的穷人。但新约里并没有明确提到十一奉献,更遑论提高到诫命的高度。但在传统教会里十一奉献变成了某种神圣不可侵犯的诫命,被赋予了某些神圣性,最终却成了信众的“紧箍咒”,也成了教会发号施令的一张令牌,甚至比“天国的钥匙”更有威力。

于是乎,为了维持十一奉献的神圣性,紧跟着而来的就是“咒诅论”“偷窃论”,背后隐藏着宗教恐吓般的说教。你没有十一奉献,就等于是在偷窃上帝的东西,并且还要受到咒诅,因为你偷窃了上帝的东西,上帝自然绝不会放过你。你为什么经济状况不好,你家里人为什么会生病,你为什么工作中得不到晋升,你为什么近来凡事不顺等等,讲道人都能不分青红皂白地归因于你没有做到十一奉献而受了上帝的咒诅。并且,他还能拿出一堆经文来,让你听听上帝的警告:“因你们通国的人都夺取我的供物,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玛3:9)“你们撒的种多,收的却少。你们吃,却不得饱;喝,却不得足;穿衣服,却不得暖;得工钱的,将工钱装在破漏的囊中。”(该1:6)

乍一听讲得还蛮有道理,句句都有神的话语,但底下信徒却丝毫感受不到福音里的恩典和自由,得到的只是捆绑和恐吓,好似有一个无形的“紧箍咒”套在头上,你必须这样去做那样去行,不管你的内心世界如何。在这里神观也被扭曲了,你信的神不再是那位慷慨赐下独生儿子的上帝,而是一位小鸡肚肠、睚眦必报的部落神。难怪这种充满道德说教和律法主义的教会让人深感压抑呢。

除了举起属灵棒槌敲打外,有时候也会正面暗示,不妨名曰“胡萝卜法”。你只要做到了十一奉献,就不愁上帝不祝福你。而且你奉献得越多,相应地上帝祝福得就越多。在这里十一奉献似乎又变成了一种宗教交易,和上帝的交易,你敢给上帝并且给得越多,上帝回报你就越多。这就是律法主义式传讲十一奉献导致的“交易论”。这里似乎又有成功神学的影子了。

既然十一奉献属于上帝,你必须还给上帝,但上帝又没有形体,那么给上帝的物要放在哪里呢?当然是教会的奉献箱里啦。在此我们似乎隐约看到,教会成了上帝在人间的神圣代理人。而高举十一奉献就成了强化教会权柄的一个杀手锏,十一奉献神圣化的背后是教会的神圣化。但似乎很少人会问如果教会错了,又该怎么办?比如这间教会传道人只做表面文章,对信徒毫不关心,而财务管理非常混乱,又缺乏公开透明,信徒完全不知道奉献上去的金钱用在什么地方,是否用在刀刃上。那还得奉献吗?

对此,有人会说教会财务管理混乱那是教会的问题,而你给上帝的奉献是你当尽的本分,你别管,只管把钱放进去。在笔者看来这种言论非常不负责任。今天中国的教会存在一个严重破口,就是没有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弟兄姐妹们总体上奉献的热心并不低,但收上去的奉献款怎么使用以及用在哪里,却很少能给大家一个令人信服的交代。有些无良传道人可能在此就钻了空子,过着美滋滋的生活不说,甚至胡作非为,对外却披着清贫敬虔的属灵外衣展现在信众面前。信徒还要继续十一奉献到这个教会吗?显然不能愚忠!

简而言之,在一些传统教会里,对十一奉献的种种教训呈现出一个民间宗教版的基督教面孔。在此扭曲的文化氛围里,信徒奉献,只是尽到一种宗教义务而已,既让自己心理得安慰,也告诉别人自己是一个好教徒。而其背后的心态,可能要么是惧怕遭报,要么是为祈福。这不是民间宗教的复活还是什么呢?在这当中大家丝毫感受不到福音里的甘心乐意,因为在这里你看不到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铺天盖地而来的是一堆旧约经文和律法主义的恐吓,压得你喘不过气来。

笔者说这么多并非泛泛地反对十一奉献,而是强调不能以那种律法主义方式传讲十一奉献。笔者相信很多弟兄姐妹也反感了这种律法主义式的说教。怎么矫正呢?我们必须回到基督的福音去传讲十一奉献,脱离旧约的带恐吓咒诅式的道德说教。我们来看保罗是怎么教导奉献的。当哥林多教会的信徒疏于奉献时,保罗没有引用一大堆旧约经文来向他们施压甚至胁迫,而是给他们讲福音讲耶稣基督:“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林后8:9)哥林多后书第八、九章是教导奉献的伟大篇章,保罗以福音为中心,鼓励劝导信徒们奉献,并提炼出一个从爱心出发的基本原则:“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9:7)神更看重的是心态,而律法主义式的施压胁迫是激发不出爱主之心的,反而可能制造假冒为善。

当然教会在具体操作上可以给信徒一个参考,十一奉献可以作为一个参考值,但非绝对神圣的律法诫命。有的信徒可能确实有些难处做不到十一奉献,而有的信徒的奉献可能超过了十一,最终是“多收的也没有余,少收的也没有缺” 。(林后8:15)

而且,教会必须明确规范奉献款的用途,有些教会建堂(或其它硬件)舍得花钱,但用在帮扶弱者和公益慈善事业却少得可怜,根本就结不出“仁义的果子”,背离了收纳奉献的本意。保罗教导奉献是鼓励用在行善上。“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地加给你们,使你们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样善事。如经上所记:‘他施舍钱财,周济贫穷,他的仁义存到永远。’”(林后9:8-9)而今天的很多教会早已丧失了这一行善功能。

另外还要提一点,要让弟兄姐妹甘心乐意奉献得放心,教会必须有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这是很多教会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但上帝的容忍不是无限的,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八条这样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资产、会计制度,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其监督管理,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会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世俗政府有关部门要介入教会的财务管理,予以审计和监管。有些人可能反对或惧怕,笔者认为这一条款是合宜的(只要官方没有别的动机),问题是那些财务制度混乱不堪的教会该如何面对?既然上帝昔日能借用异教君王尼布甲尼撒的手炼净他的以色列民,今天上帝照样可以借用无神论的世俗政府的手来炼净他的众教会。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写于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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