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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从理解字面意思开始

作者: 小斌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7年08月28日 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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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林后3:6

不知道什么原因,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很多基督徒对于圣经就有一种很有意思的见解,所有的经文都必须有文字背后的意义,而不是字面的意思,讲解经文必须说出经文的预表。

小时候觉得这些都好厉害啊,随便一节经文都能分析出很多有意思的地方。例如马太福音133132节——他又设个比喻对他们说:“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它的枝上。”在讲解这两节经文时就一定要分析芥菜种、人、田、树、飞鸟、枝分别预表着什么。以此类推,很多经文都被这样强拆来理解,久而久之却忽略了经文本身要表达的含义。

大学毕业后,随着历史知识的积累,借助各种圣经软件,原文字典工具的帮助,慢慢发现,圣经字句本身就传达了足够多的信息,很多时候,弄清楚字面意思,就能很顺畅的明白一些道理。反倒是灵意解经,有时候一不小心就将圣经作者原本一致的信息拆分的支离破碎。

在查经聚会的时候,笔者就更倾向于圣经字面所要传达的信息,对于灵意解经就有点敬而远之了,抛弃了一些明显强解圣经的观点。

对于旧约圣经的讲解,会先做一些历史背景,风土人情的铺垫,将我们自己置于那样的一个时代情景中去理解圣经作者所表达的,再谈经文对当下的我们所展现的价值和意义。这就带来了一个很大的麻烦,有弟兄姐妹就提出来了“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你总是只讲字句岂不是叫人死吗?果然知识叫人自高自大。

对于这节经文的解释,我们不妨看看丁道尔圣经注释中的说辞(可能有点长):

保罗进一步说明他的信心,他说这是上帝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新约这个词在保罗著作中,除了在此出现,还出现在哥林多前书十一25,那里说到这新约就是形成保罗所领受有关主餐传统的一部分(“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保罗如此使用这个词,使我们清楚看到,他就像希伯来书作者一样(参,来九15-28,看基督的死就是为了设立新约。但是,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强调的是,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过去一般对这句话的解释是,这执事并不强调旧约经文的字面意义(“字句”),而是看到经文真正要表达的涵意(“灵”)。但这种解释没有注意到在本章中,保罗是以摩西的律法(“刻在石头上”,7节)和圣灵(8节)作为对比,这也就是新旧约两种执事最主要的差别所在。

保罗说过他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灵)之后,为了凸显其中的差别,他又说: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但保罗怎么说字句是叫人死呢?答案似乎是:当我们不当地引用字句(律法),也就是把它当成一套规条来遵守,而想要立自己的义时(参,罗三20,十1-4),就会叫人死。如此引用律法,免不了引向死亡,因为没有一个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故此人人都在律法的审判定罪之下。所以凭字句的执事就这个意义而言,就是使人死的执事。可是,凭精意(灵)的执事就大不相同了。这是新约的执事,在这执事中,罪得赦免,不再记念。人也受圣灵推动,得到能力,成就不当地引用律法永远不能成就的事(参,耶三十一31-34;结三十六25-27;罗八3-4)。

值得强调的是,当保罗将使人死的字句与使人活的灵加以比对时,他绝对没有看轻圣经在基督徒生活和事奉中所扮演的角色。字句叫人死,指的是不当的引用摩西律法,想要在上帝面前立自己为义。圣经,特别在其中所珍藏的福音,乃是圣灵将生命传递给上帝百姓的基本工具。

以上大段的引述,整体上表达的就是传统的犹太教之所以没有出路,就在于错误的引用圣经,企图将圣经变成一整套的规条,以此来彰显自己的义,这必然是引向灭亡的道路,而不是在批判圣经字句本身。

我们应当有一个共识就是圣经写出来是给人看的,是希望人可以看得懂的,而不是故弄玄虚故意叫人看不懂,特别是对基督徒而言。这一点到了新约就更加明显了,当耶稣用比喻的时候,如果门徒不懂,耶稣自己就会做出解释,这样看来,显然耶稣讲的话并不需要过多的解释,本身就通俗易懂,至少对于当时代的人而言,或者说对于门徒而言,大部分是可以很容易的理解接受的,当然有一些地方确实理解起来是不容易的,耶稣也说了,有些人就是故意不让他们明白。但这不影响整本圣经要传达的信息。

记得一次在群里有位姊妹问一段经文的意思,感觉字面意思表达的很清楚了就回复了字面意思四个大字,姊妹当然是很不满意啦,巴拉巴拉又说了一大堆,正因为字面意思简单明了,才想要了解经文背后要表达的含义。一位信主时间不长的王弟兄说圣经字句所表达的含义远远超过一个人理解的含义。姊妹就用文章开头的句话怼他啦。不过王弟兄这句话像闪电一样击中提醒了笔者,感到这句话说的好有道理的样子。

有什么人写文章,说话会事先想好一堆预表,背后可能引申的含义再去表达呢?这也太麻烦了。坚信圣经作者、耶稣基督,他们在说话的时候,普遍情况下是希望别人能听懂、能看懂的,若非必要,绝无可能自己给自己的话设置障碍,故意让读者、听众云里雾里。

耶稣传道只有三年多的时间,祂当然乐意门徒能最快的明白祂说的话。保罗书信,基本都是急于解决教会内产生的那些棘手的问题,自然也是希望读者能准确的明白他所教导的,更不会刻意写的晦涩难懂。

圣经表达了一以贯之的唯一的真理,读者看到的、领悟的背后的含义却是千千万万,各有不同。所以小王弟兄说的“圣经字句所表达的含义远远超过一个人理解的含义”这句话真是蛮有道理的。

圣经曼妙无穷,肯定不是简简单单就能明白的。但无论如何应该从理解字面意思开始,不是吗?有时候的难懂,真的是翻译和时代文化差异造成的,而非经文有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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