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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律禁止性别歧视 教会质疑其将产生负面影响

作者: 姚颂恕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7年07月14日 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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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议会今年6月批准新法律,把性别身分和性别表达列入歧视的刑事处罚理由,旨在以法律方式保护那些具有特殊性别认同的群体。加拿大的主教团日前表示强烈质疑,称“性别不能从生物性特徵中隔离出来,或者由人来选择”,并担心禁止歧视的新法律将影响到言论、结社和宗教自由。

梵蒂冈电台报道,这项新法律名为C-16。提出新法律的人士表示,C-16的条文旨在以法律方式保护那些具有特殊性别认同的群体,例如变性人群体,使他们不受仇恨性宣传之苦。

加拿大主教特别担心禁止歧视的新法律将影响到言论、结社和宗教自由。因此,主教们劝勉天主教徒及所有善心人士“保护这些自由权利,以及它们赖以存在的人性尊严的观念”。

加拿大的主教团(CECC-CCCB)在7月7日针对该法律发布了一份表达质疑的公告。公告指出:“教会认为所有人都拥有天主我们的造物主赋予他们的固有尊严,无论人认可或选择哪种生活方式。”因此,教会反对“对个人、团体或某个社会阶级的一切形式的歧视和暴力”。在这层意义上,加拿大主教似乎认同法律禁止歧视的目标。但是该法律彰显的被今日社会广泛认可的某些原则违背自然法则和基督信仰的启示,因此不被天主教徒认可。

教会认为最严重的是它声称性别可以从生物性特徵中分隔出来,或者由个人来选择。《创世纪》说人类被造为“一男一女”(参阅:创1:26-27),天主教教理也说,“每个人,男人或女人,都要承认并接受自己的性身分”,性别具有“生理、伦理和精神层面的差别与互补”,并且“对人,即人身体和灵魂的结合体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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