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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找不信耶稣的人恋爱吗?

作者: 钟灵山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7年07月31日 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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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后6:14“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 许多单身的弟兄姊姊们对这一节经文耳熟能详,也常听牧者谆谆教导旧约(申7:3-4)中神向以色列民一再重申不可与外邦人通婚的律例,故今日的基督徒不可以与未信主者恋爱结婚。当下中国大陆的教会中未婚的姊姊们远远多于未婚的弟兄,这一普遍现象后面有受传统文化、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今天我们仅站在信仰的角度来探讨这一现象何以日益严重,因为我常常听到未婚的弟兄姊姊们甚至牧者对于信徒恋爱婚姻观,最多的解读就是要“顺服神的旨意,不可与未信主者通婚,否则婚姻不会蒙神祝福”。看到一个又一个的主内姊姊们顶着世俗的压力苦苦等待神“应许”当中的主内伴侣直到白发仍“待字闺中”,有许多姊妹甚至开始置疑神的信实时,我的内心无比难过,与此同时也开始考查这个教导是否符合圣经。

的确,基督徒每天都要面对遵行神话语的挑战,因为圣经的教导我们确信:只要我们相信和遵从神在圣经中的教导,我们与神的关系就得以进深并成为蒙神祝福的人。这意味着我们要成为一个凡事以圣经为依据的基督徒----认真学习神的话语并以谦卑和顺服的心遵行。可是,我们对于几千年前记载又经过多种语言翻译的经文信息的理解是真确的吗?我们又如何回应这浩浩荡荡、穿越历史长河的以色列人的旧约与新约呢?

关于基督徒是否能与未信者通婚的问题,当下在许多华人牧者中仍然是个有争议的命题。争议的焦点自然就是对经文的理解与诠释了。对此问题我从两个角度谈我的看法:

1、如何正确解读林后6:14的信息。经查考,哥林多后书是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一封信,哥林多城是希腊当时一个富裕发达港口城市,也以拜偶像臭名昭著。保罗建立哥林多教会,多次去哥林多教会宣教,因保罗对犯罪的信徒进行谴责(哥林多前书)而受到哥林多教会中某些信徒的毁谤,保罗为了劝勉哥林多信徒而写了哥林多后书,以耶稣使徒的身份劝勉哥林多教会持守真理并传讲纯正福音。第六章的主题是讲论圣洁的生活。林后6:14的下一句“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保罗呼召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在败坏的环境里警醒过圣洁的生活,不要参与偶像敬拜,谨慎与拜偶像的人交往,彻底除掉残留的各种陋习。第六章从14节至18节是一个完整段落,所以和合本圣经给这一段的小标题是--永生神的殿。也就说,14节的经文并不是谈论关于信徒婚姻的问题。

2、圣经中的某些律例典章如何在当下来回应。旧约中神命定以色列人不可与外邦人通婚的律例是否能够在当下实践遵行呢?在马太福音19章中,法利赛人也为摩西定的休妻(离婚)律法与神的起初原则相违背来试探耶稣,耶稣的回答是:神起初的心意是不喜悦离婚的,但因着人的心刚硬,神允许离婚。也就是说,神“允许”与神“喜悦”是两件事情。神“允许”不代表神“喜悦”。

从《创世记》的记载,我们可以确信神“喜悦”世上没有离婚、没有伤害、没有拜偶像、人人都能得救得永生,可现实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做这样的选择。那么神喜悦以色列人与外邦人联姻吗?我们从旧约中查考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与外邦异族联姻时,神是相当忿怒的,可是妓女喇合、摩押女子路得这样的外邦女人在与以色列人联姻、归信后成为神眼中的信心“楷模”,她们的婚姻成就了耶稣家谱的“传承”,难道决定娶喇合的撒门、娶路得的波阿斯不知道摩西吩咐的“你们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申7:3)”的律法吗?

信心榜样人物—神人摩西在原配妻子(米甸人,异族人)后娶了一个古实女子为妻(民12:1),这件婚事遭到亚伦和米利暗的毁谤,因为古实是异族,而且是在摩西颁布了民事法典之后发生的事情,按照利未记21章神对祭司的婚姻要求只能娶本族中的处女为妻。摩西为何要做这件让所有人看起来是明知故犯的事情呢?可是耶和华神在这件事情上却是异乎寻常的主动为摩西辩护,并严厉训诫这兄妹俩,并使米利暗长大麻风作为惩罚。从民12:6-8看,神用“我要与他面对面说话,乃是明说,不用谜语,并且他必见我的形像。”明确摩西在神面前的独特地位是基于神对摩西的信任,若摩西在婚姻大事上违背神的旨意,神不可能主动为他的名誉来辩护,甚至从未在人前显现的神因为这件事情亲自降临,站在会幕门口向摩西三兄妹说话,只因亚伦和米利暗借着神的名义毁谤摩西,置疑他的领袖地位(民12:2)。从事情的表面上看摩西是有违律法的,但为人谦和的摩西并不为自己辩护,若神不阻止事件的发酵,摩西的领袖地位堪忧。律法是神籍着摩西的口颁布的,如此看来难道是神只对摩西“偏心”吗?难道神的公义可以“因人而异”?难道摩西对神的旨意误解了吗?尽管圣经没有说明摩西的古实妻子是否信仰耶和华神,从原文“古实女子”这两个词分析,熟悉律法的亚伦和米利暗指责摩西的原因只是他妻子的异族身份,说明摩西妻子的道德品行和信仰在众人面前也是无可指摘的。神藉摩西颁布律法(申7:3-4)的目的是希望用信仰生活将以色列人与拜偶像的异族人区别开(利20:26)。不能与异族人联姻的要求的目的,是神对子民的道德伦理标准的要求,即“圣洁”(申4:6-8)。神要求的圣洁有两重标准,一是敬拜礼仪和生活风俗上的“圣洁”,二是灵里的圣洁即道德伦理上的圣洁。神盼望他的子民借外在的圣洁体现出内在的圣洁,对于许多人来说外在礼仪的圣洁是容易遵守的,但道德上的“圣洁”却不容易做到。从摩西如此蒙神喜悦的敬虔来说,他看重配偶的是灵里真正的圣洁(诗103:7),即内在信仰生命而不是身份。

对于基督徒而言,选择终身配偶的要求是外在条件重要还是内在条件重要?外貌、职业、收入、学识、身份是外在条件,人品、修养属于内在条件,内外兼修是最完美的对象。问题是世界上没有如此理想完美的人存在,许多人在选择配偶时往往会更重视外在的条件,“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壹2:16)。因为外在的条件容易令人对未来的婚姻有“安全感”。神为什么喜悦摩西的婚姻?撒母耳记上16:7“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 保罗也说“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心灵或作圣灵)。”(罗7:6)对于基督徒而言,仪式律法是从形式来约束个人的行为,更为重要的其实是顺服圣灵在个人内心的教导和带领,也就是说仅仅顺服律法是不够的,还要认识且顺服内住圣灵的带领才能活出“神旨意”下的更高标准的价值观。路得,在她与波阿斯相遇之前仅知道“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但她的忠贞、诚实、顺服、怜悯、温柔、勤劳的品德令所有人敬佩(路3:11),所以才深深吸引了善良虔诚的波阿斯,成就了一段美满婚姻。

   多数人都同意配偶的选择决定了婚姻的品质,但世俗的观念只是追求婚姻的外在条件的“含金量“,然而婚姻真正蒙福的因素取决于婚姻观念是否正确,假若双方都是信主重生的真基督徒,那么他们的许多思想会有重合或统一,在共同成长中更容易产生契合而不是纠纷。真正蒙神祝福的婚姻,神更看重的是道德品质,因品德决定了所有的行为。“基督徒”仅是一个身份、名称、符号,并不等于有了这个名称就拥有了婚姻保证书、人格保证书。我确信在基督徒中确有许多属灵生命美好(通俗说就是道德品质)的未婚弟兄姊姊,但也不能保证有了“基督徒”这个身份、名称、符号就个个都是道德品质高尚的弟兄姊姊,同时我也相信在暂时未信主的人当中同样有品德高尚的人,虽然他或她并不认识神。所以,基督徒对于恋爱、婚姻不应该是死守某一教条而忽略了真正的启示: “我是耶和华,是凡有血气者的神,岂有我难成的事吗?“(耶利米书32:27)无论信主与否,神始终是世上所有人的神。当神在伊甸园里向亚当吹了一口气之后,人类就都具有了神的“形象”,也就是灵魂中永不泯灭的“良知”。尘世上没有完全的“恶人”也无完全的“善者”,每个人的内心都会有慈爱、怜悯、公义、忠贞等道德伦理认知,区别只是会不会感知它顺服它、不知道至善至美的源头来自耶和华真神。糟糕的是,受到误导,许多弟兄姊姊认为“好丈夫好妻子”都在教会里“隐藏”着,神的应许、祝福只存在于基督徒当中,不信耶稣的人都是“恶”的、不蒙神“喜悦”和“祝福”的。殊不知许多不信耶稣的夫妻也有白头偕老、爱情坚贞的呢!这种狭隘的偏见禁锢了理性的择偶观,恰恰就错过了神的祝福。所以,奉劝对圣经真理有误解的未婚弟兄姊姊,放下教条思想,理性对待恋爱、婚姻,无论他或她信主与否都可列为婚配的对象,要相信真正的爱情可以包容一切,包括信仰。更因“耶和华善待万民,祂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诗145:9)。祝愿这一篇文章能够帮助未婚的弟兄姊姊们真正蒙神祝福走进婚姻的美好殿堂见证神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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