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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儒家化与我们的失职——再思基督信仰与传统文化的关系

作者: 曼德 / 圣山网 | 来源:圣山网 | 2009年07月10日 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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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来,伴随着海内外基督徒学者强调基督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共融和交汇并努力达成中国的“天”“道”“上帝”概念与基督教相关名词的合一的现象的同时,是中国大地上儒、道、释文化的如火如荼、极端强势的现象。据一香港主内媒体报道,在海外一次儒家与基督教学术交流会上,儒家学者咄咄逼人、非常强势,相形之下基督教学者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而在国内于丹、易中天等传统文化阐释者在中央媒体长期炫示话语权,他们签名售书、演讲辩论并成为广告名……他们在海内外华人世界的火暴是让人震惊的。最近我到香港、新加坡,那里的书店最前面扎堆畅销的就是二者的书、光盘,甚至很多主内书店也摆放着他们的书。这两种现象----即调和“儒耶”现象与“于丹易中天”现象-----有没有必然联系呢?
 
这里不仅有联系,而且牵涉到我们基督徒的失职。我们在调和的同时丧失了持守,在妥协的时候丧失了原则,在合一的时候却把自己的阵地拱手让对方占领,儒家文化的大行其道就是我们基督徒失职的结果,是我们一段时间以来对本土的信仰系统、文化本源只讲“和”不讲“分”的结果。当前的局面是,中国文化不仅没有被基督化,反而面临的是基督教被儒家化、道家化的倾向。
 
先古中国人敬拜的是耶和华上帝;老子是先知(象以赛亚一样宣告耶稣基督的诞生),而《老子》中的圣人则是耶稣;孔子是慕道友;汉语“上帝”与基督教的神自古就基本相似;在中国古代有上帝的特殊启示;甚至有学者考证耶稣就是上古先皇颛顼等等,诸如此类的基督教中国化思潮籍各种著作、电视片纷至沓来。众多文化学者、基督徒学者、传道人为了在国内传播福音、减少固有文化敌意,调和儒、道、释与基督信仰的关系,强调他们的共同点,试图告诉国人基督教不是外来宗教而完全是自古就有的本土信仰,这样的本意是非常好的,但由于太强调“和”,太强调退让与妥协,没有分别没有揭示本质性差异,反而使信徒们因为看不到基督信仰的本质和独特之处而最终丧失了分辨能力和对儒道的抵御能力,迎合变成了同化,最终成为否定自己成全儒道。
 
同时,我们在社会上也丧失了本该占领的主流话语空间,致使本土固有文化完全侵蚀了基督信仰并在最近几年大行其道、主宰着社会文化、影响着主流媒体和公众。我们不能一味的怪政治权力在保护儒道贬低基督教,我们要反思我们在形式上有没有做的象于丹、易中天那么好,如果有足够好的市场策略,基督徒去百家讲坛去央视也不是没有可能,绝对不能轻视市场内在的经济力量。就如管理培训界,如果我们的形式足够好,那么现在就绝不是“狼文化”或曾仕强“中国式管理”的天下。
 
有一个事实读者可能会很惊讶,那就是藏文《圣经》中的上帝被翻译成“佛”,也就是说所有的上帝字眼在藏文《圣经》中是“佛”。我们会非常不解甚至有点气愤,因为我们知道基督教的上帝与佛,在本质上真的是天壤之别。但是事实上,当初在翻译《圣经》时,整个印度、西藏地区的《圣经》专家和译者在藏语中找来找去,找到的唯一跟《圣经》上帝原意比较接近的词就是“佛”,也就是说在藏语中再没有一个词能比“佛”更接近“上帝”这个词语了。我们汉语中的“上帝”一词,原本也与《圣经》中的独一真神相差十万八千里,只不过在我们汉语词汇中再找不到一个比“上帝”更接近《圣经》独一真神的词语,所以姑且用了“上帝”一词。而这“上帝”与真正的《圣经》上帝间的天壤之别也是当时的宣教士所明知的。
 
在一位学者关于“上帝”一词的来历的文章中这样写到:
 
今天汉语基督教所称的“上帝”,实际上来源于明清之际天主教耶稣会士对“Deus”的汉译。在此之前,唐代称基督教唯一神为“阿罗诃”,元代称“主耶稣”为“马儿哈昔”。其译法主要是音译,也有意译,意译借重佛教术语颇多。万历年间,著名传教士罗明坚、利玛窦、龙华民等相继进入内陆。在传教过程中,他们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翻译基督教唯一神“Deus”(希伯来文Elohim,希腊文Theos,法文Dieu,德文Gott,英文God)。围绕这个问题,形成了两派不同意见。一派以罗明坚、利玛窦等为代表,主张意译,将“Deus”译作“上帝”;一派则以后入华的龙华民、庞迪我等为代表,主张音译,把“Deus”译作“陡斯”。前者考虑到了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积淀,从而获得了生命力,所以创译之后就沿用至今。对比而言,音译词“陡斯”就没那么幸运了。但公允地讲,意译“上帝”并不比音译“陡斯”更适合翻译“Deus”。中国文化传统里的“上帝”远非基督教讲的唯一神。
 
如果我们深究汉语中的“上帝”与基督教唯一真神的区别,那这种区别可能比藏语中的“佛”与基督教唯一真神的区别更大。上帝一词其实并不是基督教Deus或God一词之中文翻译,既不是形翻更不是音译。上帝一词只来自华夏传统的儒家文化,史书中最早出现上帝一词的记载的书籍是《尚书》和《诗经》,昊天上帝(尚书)或皇天上帝(北京故宫供奉的牌匾)。“上帝”一词的使用,在先秦(儒家)典籍中已相当普遍。如《诗-小雅-正月》,“有皇上帝”;《书-尧典》,“肆类于上帝”;《礼记-月令》,“上帝其飨”;《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禋祀昊天上帝”;《易-豫-象传》,“殷荐之于上帝”等等。
 
传统汉语中的“上帝”与基督教唯一真神之间到底有那些本质区别呢?
 
首先,汉语“上帝”,是多神中的一神,是多神中的至上神,但不是唯一神。这与基督教中的独一真神有着根本的不同。《尚书·尧典》曰:“肆类于上帝,湮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这段话直译就是:于是就隆重地祭祀上帝,祭祀先祖,祭奠山神水神和所有的神仙。(肆:于是就。类:祭祀天神上帝的仪式;湮:拜祭六代先祖的仪式;望:遥祭名山大川的仪式)。可见在先古,尧舜等帝王在拜上帝的同时,要拜先祖、山川和群神。
 
其次,汉语“上帝”,必须与祖先崇拜联系起来,甚至位置与祖先是平等的。《孝经•圣治》记载:“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四海之内以其职来祭。”
 
再次,汉语“上帝”,必须由皇帝一人来拜,能“祭天”与上帝沟通的,只是皇帝的专利,皇帝成为“天子”,上帝的儿子、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而我们在《圣经》中看到,上帝与每一个基督徒可以交流并启示,敬拜上帝是每个人的权利。
 
再次,汉语“上帝”甚至直接就指称帝王,人变成了神。《尚书.吕刑》记周穆王曰:“若古有训,蚩尤惟始作乱,……上帝监民,罔有馨香德,刑发闻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这里先言“上帝”,后称“皇帝”,是二者为一。上帝灭蚩尤,后演义为黄帝战蚩尤。
 
《诗经》中多处提到“有皇上帝”、“皇皇后帝”、“皇矣上帝”、“上帝是皇”,“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帝谓文王,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诗.皇矣》)。“皇”都是形容词,英明伟大之义。“皇帝”一词,犹言“英明的上帝”。
 
最后,汉语“上帝”不是一个人格化的上帝,不仅与《新约》中的耶稣差个十万八千里而且与《旧约》中的耶和华区别很大。
 
以上仅是以“上帝”为例说明了传统文化与基督教的重大区别。除了“上帝”一词外,儒、道的“天”“道”,与基督教的“天”“道”概念也有天壤之别。这里不再赘述。
 
我们看到,只将基督教与传统文化的“和”,而不讲二者的分别,实际上就会造成教义上的混淆,把握不了基督教的本质,甚至被传统文化所遮盖和沉迷。传统文化的糟粕是我们一定要讲清楚的,甚至我们要先讲糟粕、先讲分别,再来讲“和”。
 
实际上当年的传教士刚进入的中国,是一个多神崇拜、偶像崇拜(拜皇帝、拜祖宗、拜龙)极度普遍,处在巫术、迷信时代的国度,直到今天,这个国度还在持续着它的影响力。如果基督教与这个国度只强调调和,那么有可能成为它多神中的一神,有可能被它所同化。宗教社会学鼻祖马克斯·韦伯对儒教和道教没有什么好评,认为二者就是巫术的变种。恰恰相反,韦伯对基督新教,尤其是其中加尔文主义中的预定论在消解巫术上功效非常肯定,甚至认为这是宗教领域内的“理性化”,也即我们理解的“现代化”。
 
正如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对预定论所评论到的:“宗教发展史上的这一伟大历程——把魔力(magic)从世界中排除出去,在这里达到了它的逻辑结局;这个过程从古希伯来预言家们开始,而后与希腊人的科学思想相融合,把所有以魔法的手段来追求拯救的做法,都当作迷信和罪恶加以摈弃。”魔法就是巫术,就是通过人的方法到达神的境界的一切人为努力。巫术既包括祭祀、道场、礼乐,也包括通过人的道德修养而成圣的努力。
 
达到神的境界根本不在乎人的一切而绝对地在乎神,基督新教尤其是其中的加尔文主义中把上帝的绝对主权和人的全然败坏强调到极端,这构成了基督教与儒家的最本质的区别。
 
基督教认为人的有限性、罪性是根深蒂固的、不相信人可以自己拯救自己。儒家本质上却认为人可以成为神、上帝。孔子理想的模式是在古圣王的盛世,《论语》寄希望人能成德而成圣,由成圣而主政。而我们知道人是全然败坏的,人的道德是最脆弱的,把国家社会的根基建立在某一两个人脆弱的道德基础上,这就是儒家与基督教本质区别所在。
 
与基督教相反,儒家相信人毕竟有体现至善、上通神明、天人合一的可能。孟子认为:人人皆可以为尧舜;人之趋善,如水之就下。人有天生的善端,本此善端,便可成德、成圣。荀子认为:途之人可以为禹。程朱理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之路,也是把国家、组织的管理权柄最终交给神一样的圣人。到陆王心学的“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就是宇宙”、“心即理,心外无物”更是把人的自我为主、自我为神、自我为上帝发挥到极致。
 
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儒家文化尽管有诸般的美善之处,但我们看看它几千年的实验期中所结的果子便知道它确实乏善可陈。既然儒家的上帝最后演变成了人,那么正如墨子所说的:“儒之道,足以丧天下”。我们看一种文化,就要看它的本质,而不是它貌似进步的一些枝节末梢。儒家文化的本质是人的自我为主,因为自我为主,所以导致王权专制、官僚主义、崇尚厚黑与权术;因为自我为主,所以没有上帝和天国的参照、对比、督促和更新,所以导致墨守成规和不思进取。
 
基督教被儒家化的最严重倾向,就是没有了悔改和“他救”的人的自我陶醉。我们在于丹、易中天的演讲中,听到的是人靠自己的自我满足、自我聪明、自我陶醉和自我玩弄。
 
与人的自我成圣相反的是,我们的信仰强调人的全然败坏。《韦斯敏斯特信条》第六章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中写到:“由于本源的腐败,我们完全不愿意行善、不能行善,并且被改造成为一切良善的反面,又全心倾向一切邪恶的事情,便不断行恶犯错”。基督信仰叫我们每个人明白自己不是完美的上帝,我们与上帝横陈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与深渊,我们只是败坏的人类,我们在造物主前面只有戒惧谨慎、限制罪性、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两个本质上有如此大差距的信仰系统,是不能轻易调和的。否则只能是事与愿违。在唐朝,景教欲采取基督教佛道化来迎合传统,他们把上帝改写为天尊、佛。把受洗改为“受戒”,使用了大批儒、释、道三教用语,最终很快完全灭亡一样。在当下,我们如果一味迎合传统文化,最终丧失的是自己。
 
在这方面,我们要学习《圣经 希伯来书》,该书可以看成是向犹太人宣教的跨文化宣教经典,《希伯来书》通过犹太人熟悉的“天使”“大祭司”“帐幕”概念以及摩西、麦基洗德等《旧约》人物,巧妙地将耶稣基督借用这些媒介传达出来,使犹太人既熟悉又新鲜、既惊叹又合情合理地接受、一切都无可推诿。《希伯来书》非但没有向犹太文化妥协,反而借助犹太文化,将“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这一信仰核心传达了出来。这是我们这写要做文化基督化工作的新一代值得借鉴的。
 
不是基督教被儒家化,而是儒道等传统文化要基督化。在传统文化基督化过程中我们要该分别的分别、该决断的决断、甚至该揭露的就应该揭露。因为正如马太福音28:18中所宣告的:“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我们要有得胜的雄心和信心。基督教在中国当下的传播,显然不象明清之际那样艰难,也不是1980年代仅仅是传福音为主。现在是信仰深化的时代,是我们的信仰在主流社会发挥巨大影响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需要的不是减少敌意,而是坚持原则下的自我彰现、积极推广。一切正如约翰·加尔文所说:“欲想在天国得荣耀的,今生必须争战。”也如新译本《圣经·创世记》1:28:“神就赐福给他们,对他们说,要繁殖增多,充满这地,征服它;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所有走动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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