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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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摩西十诫谈基督徒如何看待产权

作者: 代金波 | 来源:基督时报 山上之城商学院专栏 | 2014年06月06日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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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蓝图中,特别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个前提就是要有清晰的产权。那么,圣经中是如何看待“产权”的呢?

在摩西十诫中,耶和华说:“不可偷窃。”“不可偷窃”意味着我们不可偷取属于别人所有的东西。这里就有一个隐含着一个产权的概念。在利未记第二十五章中,耶和华特别规定了关于赎地和赎房产的例,并且祂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25:23)

“地不可永卖”的表达仿佛是说这地永远归以色列人所有,所以以色列人不能卖他们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地。即使以色列人因为暂时的困难把土地和房产卖了,神也规定了一个赎回的例,保护他们的永久产权。为什么耶和华要赐给以色列人产权呢?

神学家格鲁登教授从另外的一个角度谈到了产权的意义。他认为圣经中说:“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而造的”,所以,人们拥有宇宙中某个极小的一部分产权,并且对这份产业拥有统治和自主权是人们对上帝统管宇宙万物的主权的模仿。换句话说,因为神是掌管万有的神,所以神也喜悦按照祂形象所造的人能够在某个地方或领域享有主权,并且照料好我们的产业。而且这也给我们一个机会去体会上帝其他的属性,诸如智慧、知识、美丽、创造性、爱人、恩慈、公平、独立、自由、喜乐等等。

然而,有人拥有大量的财富但却奢侈浪费或者更加吝啬贪婪,甚至将财富当作他们的神,这些都是滥用了神所赐的产权,但是这种滥用并不是说产权本身是不好的;或者说产权是道德中立的。恰恰相反,产权是上帝创造的,是好的,给了我们很多机会去荣耀上帝,我们应当为此感恩。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中国在上个世纪七八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也就是在一个逐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各样财产权利还给公民,逐步落实产权的过程。04年,“私有财产权”的入宪,以及之后物权法的出台,都是在这个过程中间产权被尊重和保护的体现。虽然还有进一步的改进空间,但是,不得不说,中国这几十年经济的高速发展也跟国家开始尊重和保护公民私有产权是紧密相关的。

在《旧约﹒圣经》中,耶和华强调“地不可永卖”的原因是“因为地是我的”。所以,耶和华神才是这地最终的所有者,只是祂将地赐给人享用而已。以色列人的处境是在耶和华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以色列人拥有产权的一个心态是做神的管家。因此,我们对产权的管理、使用都当为着荣耀神而行。

那么,基督徒当如何来看待产权问题呢?产权是好的,不是邪恶的。但产权本身并不是为了拥有而拥用,而是我们通过拥有产权来学习和操练做一个忠心的管家,彰显出神的属性,荣耀神。当我们合理的使用我们的产权,更高效的发挥出其产权的效用,让别人也来分享我们所拥有的产权带来的益处,甚至放弃我们的产权,将其奉献给教会或宣教事业,奉献给有需要的人和慈善事业的时候,我们在这种分享与给予的过程中就会彰显出从神而来的信心、爱心、恩慈、喜乐、智慧等等。而这才是我们正确看待产权并正确的使用产权的态度和方式,也是神所喜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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