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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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者反思】变了味的“顺服”——重新审视传统教会里被无限拔高的“顺服”观念

作者: 刘盐约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7年04月20日 2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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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服”一词可能是传统教会里所用最多的高频词汇,讲台传讲的信息离不开“顺服”,传道人口里所出的教导离不开“顺服”,衡量信徒属灵素质的标准也离不开“顺服”,教会的管理章程更离不开“顺服”。而圣经里也确实多处提到“顺服”,但在教会的教牧和治理实践中却多有扭曲之处,以至于偏离了神的心意,沦为一种辖制和捆绑。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中国讲求等级和秩序的文化传统的影响,有对圣经经文错误的解读和应用,当然也有教会带领者自身的问题。

笔者近日看到有人曝光了某教会一份内部“家规”,是针对信徒如何谈恋爱等方面的规定,内容严苛语气强硬,左一个“顺服权柄”,又一个“顺服牧者”。在这个教会“家规”里,“不顺服(牧者权柄)”被等同于扫罗王所犯那样的罪(扫罗王不顺服的是耶和华上帝,这种经文应用也是匪夷所思),给人的感觉是冰冷而霸道。透过这一事例我们可以进而审视传统教会里某些匪夷所思且不合常理的所谓属灵论调,变了味的“顺服”观念便是其中之一。在笔者看来,这并非个案,而是时下不少教会的缩影而已,可以说这间教会内部的“家法”不过是传统教会里流行的被无限拔高而变了味的“顺服”观念的一个缩影罢了。

正如我们从这个“家法”里所看到的,在传统教会的语境里“不顺服权柄”往往被视为是一个极大的罪。尽管很多时候这里的“不顺服”和道德对错、信仰是非毫无关系,但是在传统教会里却被提升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从性质上简直和叛国罪无异。就像文革的中国,虽然也有整套的法律,但是不顺服最高领袖却是最大的罪,比触犯某些刑事法律条款还要严重,因此不管是林昭还是张志新,尽管并未有大奸大恶但都必须死,因为她们犯了最大的罪,那就是对最高领袖的不恭不敬,挑战了最高领袖的权威。 

在传统教会里所强调的“顺服”常常被应用于两个层面,那就是信徒对教会领袖的“顺服”、妻子对丈夫的“顺服”。这种变味的“顺服”往往导致了无原则的盲从甚至是奴性的哲学。比如,在教会里你可能听到过下面类似的说词:你要顺服带领者,就算带领者错了也要顺服,带领者有错误那是他和神的关系,自有神来出面处理,而你的责任是只管顺服,不得质疑。对于做妻子的姐妹来说,丈夫再怎么糟糕怎么混蛋也必须无条件顺服(也就是逆来顺受),出了问题神来负责,你只管顺服就OK。由此可见,这显然是扭曲了圣经里有关“顺服”的真义,在传播一种奴性哲学。只盯着妻子对丈夫的“顺服”,却忽略圣经也有“彼此顺服”的教导(弗5:21“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在这里,除了看到有些人对圣经经文的“选择性失明”外,我们再次看到上帝被绑架而成为“替罪羊”。笔者这些年通过研读圣经对上帝的主权和人的责任这两端的处理也有一些神学思考,上帝的主权和人的责任是有机连为一体而不可分割的,在教会的教导牧养和治理实践中把二者简单地切割开来是会出问题的,并给信徒带来困扰甚至误导。

过分高举“顺服”,除了制造奴性哲学外,更容易造成教会领袖的专权化。因为传统教会对“顺服”的无限拔高,表面上看是对顺服上帝的一个折射或应用,似乎也有圣经的依据(特别是保罗对“顺服”多有提及,但传统教会却忽略经文的上下文而误用甚或扭曲了“顺服”的真义),背后却是绑架了上帝而服务于教会领袖的操权。因为对“顺服”的强调,势必转移到领袖的身上,既然那位上帝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于是领袖就成了上帝在人间或在教会的代表,顺服上帝就被置换为顺服领袖。顺服上帝是无条件的,也被巧妙而隐藏地转移到领袖的身上,于是乎很“自然”地就出现了以下的逻辑置换:顺服领袖就等于是顺服上帝,违背领袖就等于是违背上帝;而上帝是不可质疑的,所以领袖也是不可质疑的。这无形中就把领袖推上了神坛,领袖被偶像化,成为神一样的存在,变得神圣不可侵犯。笔者曾在《教会为何也会出现专权式领袖?》一文对此已有剖析。

     过分高举“顺服”必然挤压普通信徒的成长空间,影响到他们的健康成长。教会里流行的这种“顺服”文化最终是以压抑普通信徒的独立思考和判断为代价的,更极端的话,甚至可能牺牲他们一生的成长和幸福。因为在这种扭曲的教会文化背景下,为了凸显教会领袖的权威,势必会把权柄的触角伸向信徒的诸多生活层面包括私生活。上述教会的“家法”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信徒谈恋爱要经过牧者批准,不仅如此,牧者还要严密地掌控信徒的恋爱及其动向动态,并为此制定了无比严苛的规定。不服从者就被定罪为“不顺服权柄”,这在传统教会的语境里是极大的甚至是最严重的罪,是犯了旧约扫罗王那样的大罪。被洗脑惯了的信徒们经此恐吓只能唯命是从,哪有勇气和机会去独立思考,更没有塑造健康独立人格的空间!教会里有多少信徒有多少做妻子的姊妹被这种错误的“顺服”观所捆绑所伤害?

     对“顺服”的无限拔高,在中国传统教会是有些历史渊源的,很明显是受到了突出家长权威和等级秩序的儒家文化的影响。20世纪作为中国最大的本土基督教团体之一的耶稣家庭就是按照儒家式家长制的方式运作的,最大的家长就是创办人敬奠瀛,他被尊为“老人”,拥有最高的权威,在其底下还有很多“小家长”掌管不同部门或事务。对未婚信徒的婚姻,完全由家长们一手包办,虽然家长们使年轻人确信他们的婚姻是由灵命更高的家长们祷告求来的,他们所做的只有顺服这样的安排,但在实际操作中变成封建社会式的包办婚姻,负责婚姻的家长常将各方面悬殊很大的男女——比如知识分子与文盲、或相貌年龄有很大差距的男女——撮合在一起,结果是导致很多信徒的婚姻并不幸福。

   笔者写作此文绝非全然否认“顺服”的价值(笔者坚持认为,合乎圣经的“顺服”是一项美德),而是纠正传统教会里对“顺服”的错误理解和应用。为此必须要理清“顺服”这个概念。网上有一篇文章也注意到了“顺服”在教会里的被扭曲,文章如此提问道:“顺服是什么意思?是战败的俘虏为了忍辱偷生,向敌方降服?是封建家庭的妇道,丈夫虽然拈花惹草,也得逆来顺受?是在专横强权面前,无可奈何的屈服?顺服是不是弱者在强者面前,暂时安身逃命的出路?”当然都不是,但是在传统教会里的教导中这些内容很不幸地成为了理所当然的“真理”。在这里“顺服”变成了一种单向的维度,成为权力和地位的较量——信徒要顺服领袖、妻子要顺服丈夫,却不提另一个维度:“彼此顺服”(弗5:21、彼前5:5),和“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可10:44)。后一个维度才是圣经更为看重的价值。高举“顺服”的第一个维度而撇弃第二个维度,结果必然是严重的失衡,背离耶稣的心意,很容易滑向领袖的专权掌控和信徒的奴性盲从。

    因此,基督徒要健康地成长,就必须从这种由变了味的“顺服”所构成的宗教锁链里走出来。走出的力量和方向来自于耶稣的教训!耶稣曾如此教训门徒:“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10:42-45)耶稣不仅如此教训,而且也如此去做了,为我们在十字架上舍命。耶稣从没有要操控奴役我们,而是以他的爱感化我们驱动我们。因此,我们面对上帝不再是心怀奴隶式的恐惧,而是满怀儿子般的自由和喜乐。耶稣并没有要我们放下思考的权利,也不泯灭我们的个性,而是赐给我们恩典和真理,带领我们进入真理并且得自由——当然也包括思考的自由,因为他喜悦我们成长为具有健康敬虔之独立人格的生命个体,并以这样的生命样式来跟随他效法他。

               初稿写于2017年3月26日,4月9日修订

作者简介:一位80后基督徒,自媒体写作者,经济学硕士,生长于晋北黄土高原,2006年10月信主于中南武汉,2007年12月受洗于闽南泉州。曾担任大学教师两年,现定居于合肥,在家庭教会传道侍奉。平时喜欢文字事工,并致力于和基督信仰有关课题的思考和研究,关注以天国(神国)为内核的福音和耶稣的教导及其在传统教会和现代社会中的实践,对传统教会的一些观念予以重新检讨和反思;同时以圣经和基督信仰视角关注思考某些社会热点问题。作者联系方式:电邮276773294@qq.com,微信号jidihuozhong,个人微信公众号“盐约之声”(在网络空间发出基督徒的声响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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