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飞认为,东西方国家对于自杀问题的研究最大的区别是生命观的不同。西方受基督教的影响,认为自杀是很大的罪。自杀的罪在于绝望。
2009年11月一本关注中国自杀现象的书《浮生取义:对华北某县自杀现象的文化解读》面世。其作者为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副教授吴飞。此书写下的是关于自杀问题的系列札记。近日,吴飞教授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讲述了他对于自杀的研究,重点分析了自杀现象所折射出来的中国文化的深层问题。
吴飞教授对于中国自杀问题的研究源于他在哈佛大学攻读医学人类学博士的论文。接触这一课题后,他主要聚焦于中国农村自杀问题的研究,并且以他的家乡河北作为研究田野,研究成果包括《自杀作为中国问题》、《麦芒上的圣言》、《自杀与美好生活》、《浮生取义:对华北某县自杀现象的文化解读》。
自杀问题是个大问题
2002年,加拿大医生费立鹏(MichaelPhillips)在国际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The Lancet)上发表了《中国的自杀率:1995—1999》一文,引起海内外的关注。其中高自杀率和特殊的自杀模式也成为中国自杀问题集中的焦点。同年中国卫生部公布的数字显示,每年有28.7万中国人死于自杀。
东西方不同的生命观
吴飞教授说,研究自杀问题最根本的是如何理解自杀,要理解中国的自杀问题,先得把西方的搞清楚,西方对于自杀问题的研究是更透彻的。
他认为,东西方国家对于自杀问题的研究最大的区别是生命观的不同。西方主要是受基督教的影响,在基督教里,自杀是一种绝罚,是一种大罪。自杀和其他罪非常大的差别是,它是一种不可原谅的罪,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比杀人放火的罪更大。就是因为它已经放弃了拯救的可能。
基督教里最重要的三种德:信、望、爱,自杀直接针对的是“望”。自杀的罪在于绝望。到了现代,无论是精神医学的、政治法律的,还是社会学里面对自杀的看法,都是和基督教思想这样的基本认识相关的。就包括精神医学认为自杀是抑郁症的结果,而抑郁症最重要的症状就是绝望。不过两者之间色彩还是不太一样,医学中道德评价的色彩会弱化一点,宗教里是despair,医学中是hopelessness(注:两个词都是“绝望”之意),会比较中性一点,但其实观念都是从基督教那里来的。自杀是对人的生命的否定、对生活的希望的基本的否定。
而在东方,中国、日本和印度都有对自杀的肯定的方面。在中国文化里面虽然认为自杀有不好的地方,但一直不把它当做一个不可原谅的行为,不像西方有根本的否定。
自杀的背后是社会正义的问题
当记者问及自杀背后的结构性问题是什么时,吴教授的回答是“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的自杀都还是社会正义问题,都和正义问题有关。”
“我觉得,中国转型期期间发生的,不是这些人精神状态有什么问题,而是有一些直接原因。中国转型期期间确实造成了各种各样的不公、价值的冲突、秩序的混乱。虽然现象上可以说是社会转型期有很多自杀,和“失范”那个词描写的现象上有相似的地方,但心理机制是不一样的。”
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的自杀都还是社会正义问题,都和正义问题有关。我们的这个转型期可能是因为人们的被剥夺感或者心理失衡,对正义的诉求都陷入了危机的时候导致的。
自杀问题解决之路:改变急功近利的发展模式
关于自杀问题的解决,吴教授说,真正解决起来是很难的,但首先自杀问题不能仅仅当成自杀问题来解决。
他认为,最根本的问题不是自杀,自杀只是一个现象,也许过几年中国的自杀问题就降下去了,但降下去不代表问题就解决了,它只是现代性问题的一个表现。也许自杀率降下来,离婚率就上去了。最根本的问题应该是,长远上把现代中国这样一种急功近利的发展模式改变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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